响水法援帮助15名农民工获得经济补偿金40余万元

25.01.2017  16:34
      日前,江苏某某化工有限公司葛某某等15名农民工在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成功获得42.4万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月5日,响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葛某某等15名农民工。经了解,葛某等人所在工作单位江苏某某化工有限公司却因经营方式调整要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为此他们与公司发生纠纷。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为他们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并即时将案件指派有经验的律师承办。办案人员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走访调查,收集掌握相关证据材料,为他们向响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承办人员和仲裁委人员向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明理释法,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据理力争,最终,江苏某某化工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葛某某等15名农民工经济补偿金合计42.4万元。葛某某等15名农民工在拿到补偿金后,已与江苏裕廊化工有限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