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注重沿海自然湿地保护工作

01.04.2016  08:20

  今年以来,响水县高度重视自然湿地保护、特别是沿海滩涂湿地的保护利用工作,按照县政府关于设立的沿海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方案落实保护措施。
  加大投入。县财政投入50多万元,划出近1万亩滩涂湿地进行重点恢复与保护;建立了沿海滩涂湿地保护工作站,明确当地两位农民为兼职湿地保护员进行日常管护。响水沿海湿地保护小区对保护沿海湿地物种资源,尤其是对保护丹顶鹤等珍稀鸟类迁徙越冬,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和充足的食源供给地。
  明确范围。该湿地保护小区位于一线海堤以北,斑块序号为105,包括浅水海域和潮间淤泥海岸,中心点坐标为N34゜26’32.28〃,E119゜ 56’ 15〃,四至范围北至N34゜32’30.38〃,E119゜ 51’ 38.613〃;南至N34゜27.8’347〃,E119゜ 54’ 14.112〃;东至N34゜27’28.122〃,E119゜ 59’ 216〃;西至N34゜28’9.886〃,E119゜ 47’ 35.807〃,共6292.41公顷,纳入沿海湿地保护范围,进行日常管护。
  注重实效。自然湿地保护率是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考核指标体系中的重要指标之一。按照省、市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退耕还林、沿海滩涂耐盐树种栽植、植被建设、还草修复、修建海水养殖池等,使湿地保护建设可持续的发展。响水县现有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5.02%,列全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