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开展的秋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07.11.2016  19:03

  10月31日,响水县农委召开由各镇(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县经济开发区和生态化工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同志以及农委系统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会,县农委主任刘成军亲自到会并做动员讲话,会上下发了《2016年响水县秋季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的在于通过活动开展,使全县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迅速好转,“三秋”大忙中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责任(签订一份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农业机械所有者(机主)、使用者(驾驶、操作人)在农机安全责任体系中承担主体责任,即农机具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农机具所在镇(区)农业中心承担该镇(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即农机生产安全属地管理,属地负责,所在镇(区)农机监理员为该镇区农机安全直接责任人,农业中心主任承担本镇(区)农机安全监管领导责任;县农机安全监理所负责全县范围的农机安全监管,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职尽责,组织对全县必须牌证管理在役机具的登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组织对必须持证驾驶操作的人员考试、发证,制定并实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农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并处置,对一时无法整改或整改过程中有困难的,及时向县农委和市农机安全监管机关汇报。县农委与各镇区农业中心签订《2016年秋季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县农机安全监理所与各镇区农机监理员签订《2016年秋季农机安全责任状》,各镇区和本镇区农机具拥有人、使用人(机主、驾驶操作人员、合作社理事长等)签订《2016年秋季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是印发《给全县农机手的一封信》。由县农机安全监理所针对秋季农机安全生产的现状和管理要求进行撰写并印刷一万份,分发到各镇(区)农业中心,由农业中心发送至机主、驾驶操作人员手中,达到全县农机手人手一份。 

  三是悬挂一条农机安全生产横幅。每个村居至少悬挂一条“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横幅,农村集镇、作业场所、镇区政府门前相应悬挂“农机安全生产警示标语”横幅。横幅的内容由县农机监理所提供,各镇区农业中心负责制作并悬挂到位,如有关镇区农业中心因经费问题不能制作的,请及时向县农机监理所报告所需横幅数量,由县农机监理所制作。横幅悬挂时间为:11月5日前。 

  四是播放一次农机安全事故警示片。由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刻录复制“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光盘,数量以一个村居一张制作发放,要求各镇区农业中心要在近期发放并组织人员到分工村居组织农机手集中观看。 

  五是召开一次农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在县会结束后,各镇区应在11月5日前召开一次有村居主要负责人、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参加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在会议上传达县会精神,播放安全教育光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发放《给全县农机手的一封信》。 

  六是开展一次“在役”重点农机具普查工作,普查登记表由推广站设计印发,普查登记的重点为大拖拉机、收获机、水稻插秧机、烘干机等重点机具。要求各镇区在抓秋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按照表格要求,认真进行登记,表格于12月10日前上报到县农机推广站。 

  七是拒绝无牌无证和未参加年度安全检验的拖拉机、收获机从事粮食高产创建、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深松等项目区作业,请各镇区农业中心认真核对,及时整改。如发现作业的一率取消该机具享受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