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响水:初一至初五,他们在办案一线

02.03.2015  12:53

  2月23日,正月初五,当人们还沉浸在小年走亲访友、合家团圆的喜庆氛围中,响水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检察官们对家住响水县城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抢劫罪依法作出附条件逮捕决定。傍晚,在批准逮捕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后,承办该案的侦查监督科科长孙艳艳终于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又一个春节是在办案中度过的。

  2月16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抢劫罪将案件移送该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因该案案情重大,社会危害程度高,加之时近春节,公安机关又移送来10件案件提请批准逮捕,面对7天的办案时限,给该院侦查监督科带来了不小的压力。该院检察长陈宏成闻讯后立即指示要求加班加点、全力以赴迅速审查案件,严把证据关、事实关,依法公正地办理每一件案件。

  孙艳艳放弃了回河南老家探亲的机会,主动承办了刘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检察员裴华英、李玉杰、陈荣荣全力配合……全科同志在分管检察长武瑾的带领下夜以继日地忙活开了——分配案件、审阅案卷、核实证据、讨论案件……在抓住案件的关键环节的同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2月18日,已是华灯初上时分,迎接新年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家人做好的年夜饭已晒到了微信上,孙艳艳仍在办公室里阅卷,她在审查中发现,该案案卷中犯罪动机、作案工具等一些关键证据不够充分,为全面了解案情,排除“盲区”和疑点,她顾不得回家吃年夜饭,又马不停蹄地赶往看守所提审刘某,深挖刘某的犯罪动机,详细了解作案刀具的使用情况,并核实作案工具丢弃的地点。在提审结束后,刘某悔悟道:“你们大过年的还来和我核实案情,恳请你们转告我父母,就算把家里房子卖了也要给对方一点补偿……

  从正月初一到初三,孙艳艳一直在办公室耐心仔细地阅卷,反复核对证据,对刘某的供述、犯罪情节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对其批准逮捕的必要性以及社会危险性进行综合考量,同时列出补查提纲。2月22日,大年初四一大早,孙艳艳带着干警与侦查人员一道乘车全程追踪发案路径,寻找可能疏漏的蛛丝马迹。时近中午,他们顾不得吃午饭,又来到刘某家中走访了解刘某从事的职业、经济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的情况,并向其家属转达刘某的心愿。下午,又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研判……经过连续多天的紧张工作,该院终于在规定时间内对刘某作出了附条件逮捕决定。

  “为了还原案件全貌,补强关键证据,确保在限期内公正得办理每一起案件,我们放弃休息也是值得的。”孙艳艳说。据了解,春节期间,该院共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1件11人,均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