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总工会出台助推企业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休息室”建设意见

01.04.2015  17:07

        日前,无锡市总工会制定出台《无锡市总工会关于在企业和公共场所建设“爱心母婴休息室”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建设“爱心母婴休息室”目标任务。2015年,在女职工人数较多、条件较成熟的企业和公共场所中建立首批20个“爱心母婴休息室”。并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要求,争取到2018年,在全市建成100个左右“爱心母婴休息室”。对建成的“爱心母婴休息室”,由市总工会组织有关协助单位验收合格后,统一挂牌并给予每家“爱心母婴休息室”建设单位2万元一次性经费补贴。

        《意见》规定了企业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休息室”建设标准。在企业内部设立的“爱心母婴休息室”,主要供企业内部有需要的女职工使用。在大型交通枢纽、商场、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内设立的“爱心母婴休息室”,主要供需要的女性使用。按照四项建设要求:有固定场所,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私密安全的房间;有统一标识,悬挂“爱心母婴休息室”铭牌;有硬件设备,配置桌子和椅子、电器、隔断等设置;有宣传氛围,布置宣传招贴画、放置母婴杂志、母乳喂养知识宣传手册等,对企业和公共场所“爱心母婴休息室”建设分别规定了具体标准配置。从标识指明、一室多用、卫生安全、服务告知、专人管理等五个方面加强对“爱心母婴休息室”的管理。

        《意见》强调了“爱心母婴休息室”建设工作职责。一是市总工会及各级工会组织承担的职责。市总工会负责宣传发动和组织推进等工作,包括组织设计“爱心母婴休息室”标识、建成验收及统一挂牌等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负责推进工作,督促规范建设管理,组织公益讲座、学习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二是企业和公共场所所在单位承担的职责。按照建设标准,落实责任、资金、人员,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做好“爱心母婴休息室”建设的达标工作。三是协助单位承担的职责。负责提供技术及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包括宣传招贴画、系统宣讲母乳喂养知识等资料提供。

        《意见》要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党政组织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为“爱心母婴休息室”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建设“爱心母婴休息室”,把握时间节点,做到有序推进。务求实效,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爱心母婴休息室”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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