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25.01.2015  12:44

  中新江苏网昆山1月23日电 (黄莹 田雯)23日17时50分,知名网络爆料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在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庭审结束。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1月22至23日,江苏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禄宝涉嫌敲诈勒索犯罪一案。周禄宝,男,29岁,甘肃省陇西县人。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禄宝于2011年6月至8月间,先后在广西桂林、浙江乌镇、江苏昆山等地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共计获款人民币10.8万元,另有未遂人民币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禄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上发布负面信息的方式,要挟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生于1985年的周禄宝为甘肃省陇西县云田镇张家岔村人,初中文化,无业。因在网上实名举报“表哥”“洋酒哥”“教师性侵幼女”等事件而走红网络。自诩为时事评论人、实名写手、专栏作家和网络反腐“维权斗士”。

  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周禄宝于2011年8月20日被昆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1年9月19日转取保候审,2012年9月17日解除取保候审。2013年7月31日,又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再度被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9日经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昆山市检察机关指控其于2011年6月至8月曾先后敲诈勒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鉴山寺、浙江省乌镇修真观、昆山市周庄全福寺。其作案手法主要是以寺院或道观存在欺骗游客钱财为由头,在网上发帖攻击或以举报投诉相威胁,然后私下与对方谈判,以不同的理由索要钱财。得到钱财后再删帖或给予“正面宣传”。

  昆山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经查,周禄宝以此手法从鉴山寺成功索要4万元,从修真观成功索要6.8万元。尝到甜头的周禄宝到全福寺旅游后,又以类似的手法向全福寺负责人威胁索要8万元,不想寺院报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终未能得逞。

  有意思的是,周禄宝不仅自己敲诈勒索寺院,还教人勒索寺院。据检察机关介绍,警方查阅被告人周禄宝的电脑,在其QQ聊天记录中发现,他曾于2011年8月3日与一名网友聊天时“指导”其如何赚钱——“出去旅游,然后曝光黑幕,发帖子,跟他们协商用钱摆平。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和辩护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对被告人周禄宝进行了讯问、发问。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充分的辩论。

  庭审于当日下午17时50分结束,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该案将择日公开宣判。(完)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