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

22.05.2015  13:05

      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统一安排,苏州市吴江区地名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普查期间,吴江区多措并举完成对全区8镇1街道范围内的9大类44子类71个小类地名资料的调查、分析、考证和整理。一是充实完善原有资料。根据全区实际情况,重点做好“纠错、调整、补充、查漏”工作。“纠错”即查看地名的属性文字表述是否有差错,考证准确;核对地图上的位置标注是否正确等。“调整”即查看地名有没有消亡或指称范围是否扩大、缩小。“补充”即查看地名的属性信息是否完整,有缺项或表述不全的要补充内容。“查漏”根据实地情况,对没有普查收录进来的现今地名或其他专业地名主管部门命名的地名进行普查登记,填写普查登记表,并完成地图标注。二是新增地名调查。即在完成原有普查成果资料校对完善工作的同时,对2010年以后新增的地名(包括其他专业地名主管部门命名的)进行普查登记、标图、测量定位、入库等。三是开展地名标准化处理。根据国家及省、市、区关于地名管理的有关法规,对有地无名的或有地名作用的地理实体进行命名;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切实解决地名上存在的一地多名、地名重名、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不健康等问题;对普查中发现的违规宣传使用非标准地名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大力推广、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四是完善城乡地名标志。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完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在此基础上,完成地名标志信息的增补入库工作。五是建立和完善吴江区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将地名普查文字和图形信息、多媒体数据录入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根据普查成果和工作图,添加、修改数据库矢量电子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实现地名数据库与矢量电子地图100%链接。补充勘测行政区域界线,对2011年以来因行政区划调整而变更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补勘,并标绘到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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