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采取扎实举措落实太湖流域氮磷“零排放”制度

28.08.2017  11:28

  苏州市吴中区拥有太湖水域面积1486平方公里,约占太湖总面积的五分之三,陆域涵盖太湖流域一、三级保护区。自《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以来,吴中区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要求,采取扎实举措,严格执行磷、氮零排放要求。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把生态优先理念贯穿项目审批全过程,实行生态空间、环境影响、排污总量“三位一体”环境准入模式,切实发挥生态准入作用。对不符合审批条例的项目一律不批,特别是在生态功能区域,占用生态用地和空间的建设项目,一律从严把关,对进入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范围的建设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二是科学实施太湖“五位一体”综合管理。将治太工作由专项治理向综合管理转变,集成环保、水利、农业、城管等部门,在太湖流域率先成立太湖水环境综合管理办公室,全方位展开水草打捞、芦苇收割、湿地管理、水体保洁等长效管理工作,使太湖重现碧波美景。三是扎实推进流域整治。近年来,完成了一系列流域整治工程:东太湖综合整治工程完成18万亩退渔还湖;太湖一级保护区畜禽养殖场全面取缔;太湖网围面积由22万亩压缩到4.5万亩;疏浚河道161条、135公里,建成生态河道20公里。四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全区建成9座集中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及1125公里配套主管网,日处理污水能力达45.5万吨/日,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标准化污水处理体系。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围栏保护,确保饮用水源地的绝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