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探索“小区自治”新模式

29.10.2015  12:19

  新华报业网讯 “我们是老小区,当年国家还没有要求建立维修基金,因此,业委会正在谋划动用物业经费,陆续更新小区里的高层电梯。”10月26日,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街道美之国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仲文良向记者介绍道,“这是2009年小区业委会创新思路——自己组建物业公司带来的可喜变化,在全国率先尝试了城市居民自治的全新模式。

  城市小区自治的实践在全国不少城市展开,但以自治小区的业委会作为主体,聘请专业物业管理人员和队伍,是美之国小区民主法治建设的鲜活实践。

  该小区建成于1999年,由于物业与业主对小区管理服务认知上的差距,一度时期小区管理“真空”近半年之久。后来,他们聘请有“物业经纪人”资格的人担任物业经理,按照物业管理的职责设置岗位建立隶属业委会的物业公司,一改物业以业主“管理者”身份出现,而得不到业主认可的现状,促使物业从业主的角度思量管理服务,大大提升了物业服务的能力。据介绍,该小区物业收费近几年来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几乎全额收缴的物业费,给业委会留下不少改善小区环境的经费。近年来,该小区先后投入276万元整修了破损的围墙,重植公共绿地,重新安装了整套电子监控设备,使得老小区面貌焕然一新的同时,也吸引了居民积极参与到小区的建设之中。“物业的盈利性与业主维利性产生矛盾时就会发生冲突,将业主的利益放在首位,服务是以业主的根本需求为出发点,获得业主的认可度就高。”吴中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建祥点评道,“增强居民的归属感与认同感,这才是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记者陈广娟)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