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公车私用不再一“曝”了之

22.10.2015  11:49

  中国江苏网10月22日讯 “用单位垃圾清运车给自己搬家”“一边车贴照拿,一边公车照用”……日前,吴中区通报了两起涉及公车私用的典型案例,在全区党员干部中引发强烈反响。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公车私用,中秋、国庆前,吴中区纪委还专门下发‘清风行动’专项督查通知,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在这种高压形势下,个别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在严肃查处案件、通报曝光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该考虑公车私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这两起案件引发了吴中区纪委领导的思索。

  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案例通报3天后,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被下发至吴中区各地各单位。文件在总结该区近年来查处的公车私用案件基础上,在管“车”的同时更注重管“人”,对规范公车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模糊地带”作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如“严禁参加公车改革享受交通费补贴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严禁参加公车改革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指定专职司机”等等。同时,吴中区纪委针对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约谈了部分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督促他们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杜绝公车私用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