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启动首次年报信息抽查 "黑名单"公示

23.07.2015  13:06

  中国江苏网7月22日讯 企业未按时履行年度报告,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记者7月21日从工商部门获悉,今年是“年检”改“年报”的第一年,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市市场主体年报率超八成以上,但仍有25818户企业和46647户个体工商户因未按时报送并公示2013年或2014年度报告,这也是全市确定首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并向社会公示。

  据工商个企处负责人介绍,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必须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申报。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由于《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2014两个年度的年报均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据统计,2013年度应当参加年报的企业共152477户,实际完成135539户,年报率88.98%。2014年应当参加年报的企业共178264户,实际完成152446户,年报率85.52%。全市已有82%以上的市场自觉履行了年报公示义务,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社会影响力显著提高。

  “由于是首次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而且年报不具有过去年检的强制性,使部分企业对年报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年报公示。”个企处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共有25818户企业、46647户个体工商户和826户农民专业合作户因未按时报送及未公示2013年或2014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社会公众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查询。此次被公示的企业中,主要是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即企业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在规定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也就是企业没有按照相关条例的要求,在信息形成之日起的期限内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此外,一些企业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未及时更新,导致相关部门不能通过登记的住所取得联系。

  按照相关规定,这些未年报企业在补报年报后,需要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可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过,一旦曾经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这份记录将伴随“终生”,今后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尤其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仍不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将受到更为严厉的信用惩戒。

  工商部门表示,目前全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从1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此次抽查共涉及企业3481户,占已报2013年和2014年度年报企业3%,将重点抽查企业报送并公示的年报信息,企业选择不向社会公示的信息,也作为抽查内容。同时,会对被抽查企业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公示即时信息的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各种方式进行检查,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杨柳)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