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局启动餐饮类市场主体证照专项整治工作

26.08.2016  22:02


  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充分释放南京市政府《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效应,南京市工商局近日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类市场主体证照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从自8月6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排查摸底(8月7日至8月底)。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在核查登记档案后,组织开展排查,摸清辖区内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类市场主体的房屋属性或用途,切实做到状态清、情况明。
  二是集中整治(9月1日至10月21日)。市局、区局及市场监管分局三级联动,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活动,并根据排查情况,分类处置:对排查摸底阶段发现,住宅性质餐饮类市场主体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和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撤销登记和食品经营(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在新建、扩建商住楼内从事餐饮类经营的,依据环保等主管部门的意见,依法进行处理;对无证照、证照不全、证照过期的餐饮类市场主体,依法责令停止经营,待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经营。
  三是总结巩固(10月22日至10月底)。整治结束后,全面梳理和总结这次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主要成绩以及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证照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