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全生命周期”公证法律服务试点工作

24.05.2018  15:43

  中新网江苏新闻5月23日电 (李志江 张全连) 江苏省司法厅23日公布,从今年6月开始,江苏将在全省开展为期1年的“全生命周期”公证法律服务试点工作。

  试点区分苏南、苏中、苏北三个不同片区,确定了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南京市江宁公证处、常州市金坛公证处、太仓市公证处,扬州市扬州公证处、东台市公证处,连云港市连云港公证处、徐州市鼓楼公证处8个试点单位,确立了保障基本、便民利民、社会参与三项基本原则,提出了优化服务产品、开展服务推介、建立服务协作、优化服务机制四项工作举措。

  试点探索按照胎儿阶段、婴儿阶段、学龄阶段、成年阶段、老年阶段的生命周期全过程,设计、推出一套紧贴个人生产生活、工作学习需求的公证服务产品,重点围绕出生、入学、老年人生中的三个重要时期,推出“幸福人生·公证呵护”“扬帆起航·公证助力”“无忧晚年·法律保障”三类综合性公证服务产品。“幸福人生·公证呵护”服务,针对出生这一重要的法律事件,提供成长记录、影像等的保管和保全证据公证,出生证明公证、赠与公证、信托协议公证等服务,保护婴幼儿的人身权、财产权,留存成长记录,帮助健康成长。“扬帆起航·公证助力”服务,针对拟出国留学人员,提供包括出生、学历、学位、义务教育证书、高中毕业证书、成绩单、犯罪记录、在读证明、指定国外监护人授权书、经济担保人的经济状况证明、经济担保人声明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等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帮助学子顺利实现出国留学梦想。“无忧晚年·法律保障”服务,针对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提供包括生前预嘱、意定监护、家族财产传承规划设计、遗嘱、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保管、遗嘱执行等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帮助老年人处理家庭关系、传承家庭财富、安排疾病治疗、解决后顾之忧。

  试点要求在服务窗口以及服务对象集中的单位和社会组织摆放服务宣传资料,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新兴媒体开展集中宣传,面向市民开办“公证大讲堂”等形式的专题系列讲座,进行服务推介;要求与妇联、老龄委等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与医院、外国语学校、国际学校(国际班)、大专院校、养老院等建立服务对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公证业务指引基础培训,建立快捷服务通道;要求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立协办公证制度,由乡镇、村居中心站点协助接收、代为提交当事人办证申请材料,减轻偏远地区群众办证负担,在硬件设施较好的司法所和人员力量较为充足的公证机构,探索开展公证在线视频咨询服务,提高办证效率。(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