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破产审判改革稳步推进

11.08.2015  17:05

  中国江苏网8月11日讯 (通讯员 谢黎明) 去年12月,启东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单位,该院出台《关于诉讼程序与破产程序相衔接的若干意见(试行)》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四项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诉讼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案件共8件,另有4起执行转破产案件处于移送审查阶段。

  信息共享机制。立案、审理、执行各部门对“诉转破”试点中的相关信息定期互相通报。

  联合释明机制。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中,先由案件承办人释明,告知当事人可提出破产预申请和破产申请;若当事人存有疑虑,可由破产案件审理部门派人会同案件承办人共同做好法律解释工作,分利析弊,努力提升释明的成功率。

  案卷移送机制。当事人经释明提交破产申请后,案件审理或执行部门须将在卷的涉及企业信息的各类材料,一次性移交破产审理部门。

  定期会商机制。立案、审理、执行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共同总结前期“诉转破”试点工作,协调统筹案件处理,尤其是对一些无产可破的企业破产案件,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商讨执行程序中实施部分资产处置工作的可行性。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