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原政协主席张建飞受贿近90万元 获刑7年

28.05.2015  13:39

  快报讯(通讯员 陈向东 顾建兵 记者 陈莹 严君臣)昨天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启东市原政协主席张建飞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张建飞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今年60岁的张建飞,从2007年12月至案发前,任启东市政协主席。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建飞于2003年至2014年间,利用担任启东市委副书记、启东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之便,在企业改制、协调处理安全事故、政协委员聘任及评先评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他人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币88.93867万元。考虑到张建飞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可以减轻处罚,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二十万元。

  又讯 昨天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近日,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启东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季卫东立案侦查。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