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3男子酒后在地铁上闹事围殴民警 被依法刑拘

10.04.2017  09:35

  近日,南京地铁警方迅速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件,三名涉案人员酒后在地铁内喧哗吵闹、辱骂并殴打民警、警辅,还强行扒住列车车门,目前三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4月5日下午两点半,男子朱某、苏某斌、苏某程和自己的亲戚等共七人从地铁二号线马群站乘车至金马路站打算换乘地铁四号线。在换乘站厅,朱某等人大声喧哗,被民警和站务工作人员提醒不要吵闹、不要堵在站厅电梯入口处,朱某等人便对民警进行辱骂和推搡。民警再次表明身份,并反复进行口头警告,但醉酒的朱某和苏某程等人情绪更加激动,试图用雨伞戳民警,并击打民警头部。在站务等工作人员的劝阻下,朱某等人从站厅下到地铁站台,继续大声吵闹,辱骂民警、警辅及地铁保安、站务等所有在场工作人员,在列车停靠站台时,朱某等人被劝告上车后又强行扒住列车车厢门,严重影响列车正常运营。在增援的两名警辅赶到后,苏某程和苏某斌一起攻击警辅,将其脸部抓破,眼睛打伤。民警在上前制止并喷射辣椒水的过程中,被倒在地上的苏某斌一把抱住大腿,朱某则将民警拽倒在地,随后,后续增援警力将朱某、苏某斌和苏某程等三人控制住。

  在整个执法过程中,一名民警的脸部被嫌疑人打肿,阴部被抓导致囊肿;两名警辅衣服被抓破,其中一名脸部软组织挫伤、左眼肿胀,手背、右耳被多处抓伤;另外一名左脸受伤。目前,因涉嫌妨害公务罪,朱某、苏某斌和苏某程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京市公安局地铁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地铁警方表示,基层民警在处警过程中经常面临言语及人身攻击等危险,2017年3月6日,地铁二号线孝陵卫站所民警和警辅在救助醉酒乘客潘某的过程中被其殴打,民警的左侧眼眶被打肿,潘某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7天;3月19日,地铁三号线秣周路站所民警在劝导女乘客蒋某配合安检的过程中,被蒋某不停踢踹腿部,手背被其指甲抠破,后蒋某因涉嫌阻碍执勤职务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地铁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和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对于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