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追查23名未执行刑罚罪犯

25.08.2016  19:37

  “危险驾驶案罪犯夏某已被杭州警方抓获!顾某、苏某等四名罪犯,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已经布控,将于近两日实施抓捕。”8月19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检察员王正宏不断接到公安机关报捷电话。

  2011年7月,夏某因危险驾驶犯罪被法院判决拘役1个月,看守所以夏某腰椎盘突出为由拒执行,而顾某、苏某因危险驾驶犯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拘役1个月,皆因高血压分别于2011年7月、11月被看守所拒执行拘役,嗣后三名罪犯下落不明。

  今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

  淮阴区检察院在对辖区内2016年3月底前,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发现该区共有23名判决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随后,淮阴区检察院定期组织召开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一一跟踪核查监督23名罪犯清理纠正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审查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结案登记表以及罪犯户籍等材料,发现有17名罪犯逃匿,建议法院将相关法律文书送交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上网追逃,抓捕任务明确到罪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因肝硬化被看守所拒收的盗窃案犯马某,检察员王正宏监督发现其所患疾病不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严重疾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遂要求有关部门,对马某收监执行终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目前,经淮阴区检察院联合法院、公安进行清理纠正,已收监执行刑罚3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逃匿、下落不明的15名罪犯正在网上追逃。同时,该院清查出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名录中已死亡2人,已执行刑罚2人,该院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致未执行刑罚罪犯名录错误的行为,提出了口头纠正意见。(通讯员 郑冰 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