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新增539名农民工拥有工伤保险

26.01.2016  14:47

日前,我市一家装饰公司为新承接项目所雇佣的15名工人参加了工伤保险。我市自2015年9月起推行建筑行业按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来,已新增34家施工单位为539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2015年9月,市人社局、财政局、安监局、住建局等八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要参加工伤保险,否则将拿不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的建设工程项目(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修缮工程、市政工程、拆除工程和其他工程作业),均须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交通、水利、电力、园林等其他各类工程施工项目可以参照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有别于其他行业,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标准为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2‰,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指工程项目如下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工程设备费。为促进建设行业农民工早日拥有工伤保险,未参加其他社会保险的建筑工程项目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新政实施后,市住建、人社等部门全面推行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在市住建局领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得中标通知书时,就会同时领到一份《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核准通知书》,须按照规定至市人社部门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由市人社局征缴处出具《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未取得《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建设项目,市住建局不予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