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部门联合出台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

06.12.2014  11:40

  日前,为破解养老服务业财政补贴低、回报周期长、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省金融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苏金融办发〔2014〕85号,以下简称《意见》),是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文件。 


  《意见》要求,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和贴息力度,引导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引导资本投向,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要发挥金融在市场配置资源中的引导作用,逐步建立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的运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养老服务业贷款覆盖面,保持贷款余额的合理增长。加快养老服务业信贷产品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延长贷款期限,加大对小微养老服务机构的信贷支持,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办法,让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      《意见》提出,鼓励各类保险机构深入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保险资金多方位投入养老机构建设。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我省重点养老服务工程建设,促进保险服务业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意见》要求,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养老机构信用评级体系;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定期组织开展评级分类工作;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名录,及时了解机构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财务辅导和信用培植。      《意见》提出,要拓宽养老服务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争取国债投资等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项目,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养老机构模式,从2015年起每年举办1—2次财政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对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