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财政部门为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开良方”

12.12.2014  09:44

  江苏省财政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近年来,江苏财政从促进稳增长、惠民生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突出财政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支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一是 建立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保险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省内投放的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高于全省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省财政对增量贷款部分按不超过2.5‰的标准给予相应的贷款风险补偿。对担保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担保业务,省财政给予不超过2‰的风险补偿。鼓励保险公司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优惠费率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小微企业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业务,省财政按其年度保费收入给予不超过8%的风险补偿。

   二是 从2010年起,省财政安排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共2.8亿元,联合市县出资,鼓励和引导银行按10倍以上比例向科技型中小型企业发放科技贷款。四年来,全省共计引导银行向153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2494笔,贷款总额达60.9亿元。三是从2012年起,省财政安排2亿元设立省级天使投资专项引导资金,向已投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天使投资机构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准备金,大力引导天使投资资金投向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

   无锡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累计使用超28亿元

  为应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我市出台《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本期贷款条件和后续还贷能力的中小企业,均可申请使用转贷应急资金。资金首期规模1亿元,二期通过社会融资增加至1.51亿元。

  《办法》实施以来,全市31家银行对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人经营性贷款这4项银行贷款总余额一个月就高达千亿元。目前,合作银行扩充至6家,转贷资金使用上限提高至2000万。截至9月底,共为我市507家中小企业办理648笔转贷应急资金业务,累计使用转贷应急资金285703万元,帮企业实现续贷总额达到380478万元。

   扬州江都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出新招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近日,扬州市江都区政府印发《关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财政激励机制。

   一是 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设立企业融资引导资金,完善财政资金存放银行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考核奖励办法,提高贷款总量、增量考核权重,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金融机构加大奖励力度。

   二是 促进担保机构做大业务规模。鼓励担保公司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对在保余额增幅较大、增资扩股的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和财政奖励,支持担保企业发展壮大,增强担保能力。

   三是 支持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股改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成立创投和风险基金,对成长潜力好的创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流动性资金需求。

   四是 强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建立“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畅通银行资金、社会资本、企业需求等供需信息,缓解银企双方信任缺失、信息不对称问题。成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商会、行业互助协会等,形成诚信互助机制,提高信用担保比例和规模。

   五是 集中政府资源实施重点突破。按照利润增长快、发展预期好、信用等级高的标准,由相关部门、各镇(园区)和行业协会联合推荐500家重点企业,并对其进行重点扶持,实施风险多重补偿机制,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发展。

   常州“四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放缓,特别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常州市财政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企业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为促进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一是 积极运作应急转贷资金。常州于2012年8月设立了3.5亿元政府应急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为市区高新技术企业、星级以上工业企业等转贷,对企业收取的利息费用仅为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60%。截至2014年10月底,已为企业累计转贷782笔,金额108.98亿元。其中:2014年1-10月已为72户企业转贷334笔,金额达41.37亿元。

   二是 建立“科技贷款风险池”。今年1月,与江南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正式运作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为3000万元。风险池的使用遵循“财政出资、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合作银行提供不低于10倍风险补偿资金数额的贷款授信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贷款单户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15%。贷款风险由风险池、合作银行按65%、35%的比例共同承担。截至三季度末,共发放贷款101笔、金额2.61亿元,平均年化利率7.89%。

   三是 探索“周转融”等金融创新产品。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长融短贷”难题,2014年陆续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华夏银行联合推出“周转融”、“转贷通”等新型金融服务产品。该模式由常州常创集团提供资金,相关合作银行为指定受托人,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该行符合转贷条件的贷款企业提供贷款转贷资金支持,帮助中小微企业借“”还“”无缝衔接。截至10月底,累计为200家企业发放206笔资金,资金总额33.58亿元,平均一家企业就获得1680万的转贷资金支持。

   四是 试点小额贷款风险补偿。今年9月底,出台《常州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探索银保合作和金融服务新模式,扶持市区小微企业,重点支持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试点期间保险事故发生后,银行和保险公司按30%:70%比例承担贷款本金损失风险。对保险公司在该保险项下赔款总额超出当年保费150%的部分,由市财政安排风险补偿资金进行补偿。试点期间,财政共安排风险补偿资金500万元。

   淮安市淮安区设立中小企业应急资金

  为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局面,进一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淮安市淮安区财政、经信委等部门积极倡导,该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以银政合作、政企互信形式,由区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淮安区中小企业应急资金,该资金将专项用于企业因银行信贷融资即将到期,而临时资金调度或周转不畅的应急性拆借。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和应急需要,一次性最低不少于50万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使用时间控制在10天以内,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发生资金链断裂风险受助企业使用资金时,必须在取得原贷款银行确认再次放款的书面承诺后,向企业应急办提交申请,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经企业应急办审核同意后,签订短期拆借协议,方可使用应急资金。受助企业使用资金,从实际使用之日起,期限在1-5天(含5天)的,按日息万分之四支付利息;期限在5-10天(含10天)的,按日息万分之五支付利息。

  该区为确保资金的有效运作和管理,成立淮安区中小企业应急资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业应急办),具体负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日常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在收取的利息收入中列支;按年度收入的20%提取风险准备金。受助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和使用应急资金,如出现违规情形的,取消其受助资格。企业应急资金使用后,到期日一旦无法归还的,除按合同约定承担有关偿债责任和法律责任外,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罚。企业应急办要积极加强与银行的沟通合作,根据“应急、避峰(错开节假日资金使用高峰)、控险”的原则,协调其按合同约定及时发放企业贷款。合作银行要明确专人服务,加快办理续贷资金的审批手续,督促并协助受助企业如期归还应急资金,监管资金的划转,确保应急资金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