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风采】司法鉴定人王以山“躬身为鉴”12年(图)

05.07.2017  19:30

 

王以山,男,195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连云港市灌云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连云港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2005年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作为第一鉴定人身份实施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案例达3600多例。从事司法鉴定工作12年来,他潜心钻研业务、公平公正鉴定,被群众称为“王铁山”,树立了司法鉴定人良好的社会形象。

刻苦钻研  业务能力突出

干一行爱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王以山就是这样的人。他自1988年以来就担任本地区劳动鉴定委员会委员,每年都参加数次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有一定司法鉴定行业基础,2005年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后,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理论知识还远不够。为了提升自己,他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研读业务著作、学习鉴定法律法规。在自学的同时,他先后20余次参加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的法医临床进修班、培训班,司法鉴定管理培训班;省司法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及全国、省、市的司法鉴定学术交流会、研讨会,利用一切机会刻苦钻研司法鉴定业务技术,努力提升自已的业务理论水平。经过不断努力,他本人撰写的《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伪病对策》、《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的质证》、《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浅析》、《医疗事故确认与法律责任》等10余篇论文刊于全国、省级专业杂志,部分论文还参加全国、省级学术大会交流。

育人为乐  引领机构发展

王以山不仅是一位一线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更是一名机构负责,他深知机构发展过程中团队的重要性。司法鉴定行业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培育一名司法鉴定人需要一定的时间。他在司法鉴定从业过程中注重对年轻鉴定人的培养、培育。在作为第一鉴定人的他,亲自带领所里年轻同志作为鉴定辅助人员全程参与鉴定,遇到一些疑难、复杂鉴定时,让更多年轻同志参与讨论、学习。在培育年轻人实践经验的同时,注重加强理论交流培训,每周组织司法鉴定所同志进行固定业务交流,要求年轻同志根据不同业务方向进行选题、准备,在固定学习日上进行交流。通过多年的坚持,该司法鉴定所业务能力整体提升,司法鉴定机构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采信率达98%以上,在本地区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受到社会的广泛赞誉。该司法鉴定机构2006年来连续6次获得连云港市司法鉴定先进集体,2010年获江苏省司法鉴定先进集体称号。

公心为民  行业规范零投诉

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书是否具有公信力,鉴定质量是关键。王以山在多年鉴定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科学、规范、公正出具鉴定书。王以山说,在鉴定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当事人塞红包、送人情现象,他总是严词拒绝,并告诉当事人,一定会本着对事实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出具鉴定书。时间长了,当地的群众都了解他,送了他一个“王铁山”的绰号。以身作则的同时,严格要求同事,加强机构管理,强化司法鉴定机构的规范执业行为,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的社会公信力。自2005年以来,他领导的司法鉴定机构和机构司法鉴定人在司法鉴定工作中无违规、违纪行为,鉴定机构成立以来无虚假鉴定报告及错误鉴定现象,无涉及引起社会关注的负面舆论影响,做到12年执业零投诉。

付出总有收获,王以山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他本人自2006年以来连续6年获连云港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被评为江苏省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先进个人;2013年被评为江苏省2011-2013年度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2014年被评为江苏省司法鉴定行风建设先进个人;2015年被评为连云港市司法鉴定先进个人;2016年被评为连云港市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