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株百年古树有了司法“金钟罩” 金湖检察监督推动古树名木保护“一树一策”

04.05.2023  09:53

江苏省金湖县现存槐、板栗、朴树等百年古树19株,他们或立于闹市,或隐于乡野,如同无言的长者,见证着苏北水韵湖城——金湖的发展历程。

由于金湖建县较晚,留下来的百年古树仅19株,眼前这株槐树的树龄是301年,是我县比较古老的大树。经过我们督促推动,管护单位和监管单位已经对其作全方位保护,生长环境大为改观。”检察人员介绍道。

3月19日,金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故地重游,来到编号为H09的江苏省古树名木、江苏省珍稀濒危植物国槐所在地,发现经过近两年的培植复壮,原本萎靡不振的槐树,如今亭亭如盖,再次焕发生机活力,成为“网红打卡地”。

检察机关就我县古树名木的保护问题,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推动两部门对全县城区和乡镇的古树开展全方位体检,一树一策制定生长复壮方案,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同时,财政部门已将古树名木保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使得管护单位和监管单位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更加有底气。”金湖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东彪指着301年树龄的槐树说。

这一切的转机,要从一份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说起。

2021年底,金湖县检察院接到“公益损害观察员”提供的线索,反映该县一株有299年树龄的槐树,生长环境恶劣,周边环境脏乱差。接此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线索核查。

检察官核查发现,这株槐树周边堆放了不少杂物,树根处有居民焚香祭祀的痕迹。由于长期缺乏养护,槐树长势趋弱,枯枝较多,若祭祀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火灾。

古树名木的生长情况引起检察官重视,在对全县19株古树名木进行实地踏勘后,检察官发现部分古树保护状况堪忧。

保护古树,刻不容缓。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该院立即向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古树名木保护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金湖县检察院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绿化委员会、林长办、部分养护单位召开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联席会议,通报问题,阐述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存在的问题、整改方法进行交流探讨。经过多方努力,19株古树名木得到了有效保护。

一棵古树就是一段历史,一棵古树的逝去就意味着一段历史的消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院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生物多样性的高度积极推动古树保护,十分及时,也特别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