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重拳让“老赖”难赖

24.07.2015  14:28

  我省62名“老赖”获刑,510名被拘留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通报我省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情况。从依法追究“老赖”刑责到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我省已向“老赖”撒下“天罗地网”。

  连云港袁某与人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法院判决支付13万余元。但就在法院要执行其名下的车辆时,虽然执行人员送达了传票、电话传唤要求其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但袁某仍拒不履行。最终袁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统计显示,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底,我省三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数555件,移送人数582人,实际判决案件数56件6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协助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数4096人,公安机关实际协助拘留510人。

  根据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但此类案件的量刑多以缓刑为主。一位办理过类似案件的基层法官介绍,这类犯罪从刑法角度看情节并不严重,设立该罪名更多是对“老赖”形成威慑力。“实际上,因为担心坐牢,大多数‘老赖’在判决前就会主动还钱,这也是判缓刑的一大原因。”比如海门的五金加工厂老板金某撞人不赔,还在执行中扬言决不支付执行款项,但在法院“动真格”追究其刑责时,金某乖乖地还清了欠款。最终金某获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进入“失信黑名单”,“老赖”的借贷、出行、消费等一系列行为都将受到限制。从7月22日起,“老赖”不仅不能在星级酒店、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坐飞机、高铁、普通列车软座,买房置地、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也被全部禁止。(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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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