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侧记

24.10.2016  13:35

编者按:去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围绕打造“人民满意司法行政机关”目标,坚持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理念,积极推进基层基础“365工程”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探索形成以县(市、区)孵化中心为依托,以基础型、枢纽型、行业型、专业型、网络型为重点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壮大发展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专业力量,司法行政系统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在10月13日召开的全省基层基础建设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推进会上,建湖、灌南、邳州、淮安、太仓、如皋等6家单位分别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本期专版围绕这一主题,对他们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供各地学习借鉴。

  建湖  实战引领服务群众提档升级

 

建湖县司法局按照省厅“坚持实战引领,夯实基层基础”的要求,以实战化为引领,以强化社会组织建设为驱动,以项目化推进为抓手,以规范化、标准化为保障,用“钉钉子精神”积极推进“365工程”,用“马上就办”的态度全面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用“排除万难”的决心协调外部、整合内部,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提档升级。

变革勤务模式,构建实战机制。坚持上下联动,构筑实战平台。在县级层面,建成“12348综合指挥中心”,综合运用一体化智能平台、12348热线平台、应急指挥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实现视频监控“所所通”“村村通”,构建立体化、可视化、扁平化指挥体系,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中心成立以来已成功处置突发性事件13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27件。坚持信息主导,强化实战管理。构建“互联网+”工作模式,全面推行“实战化管理工作法”。内部制定信息采集清单和录入标准,采取“2+6”信息采集模式,明确运用“三微两网一端”、四大业务系统和12348热线等网络平台,以及县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司法行政服务站等实体平台采集信息。为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创造条件。建立日、周、月研判制度。依托公安监控系统和“微信群”,在县镇村组四个层面推行三级可视化管理,形成采集、研判、处置、督导闭环管理,着力提升实战效能。

培育社会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全县已成立各类司法行政社会组织145家。新程社工中心等社会组织,积极承接司法行政机关转移的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公益项目。林晓影视服务中心、美乐法治艺术团等专业型社会组织,打造“深度148”、普法“大篷车”等特色品牌,提供专业化法治服务;律韵法治产品推广中心等网络型社会组织,提供网上法治产品。法治超市、法治道德银行、法律服务社三位一体运作,将法律服务推送到田间地头,推送到群众家门口。今年以来,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先后开展各类法治活动800多场次,接受群众咨询9500多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占全县总量的21%。

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实战支撑。对省厅部署的重点工作,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重视与支持。近年来,建成4100多平方米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智慧法务”纳入“智慧建湖”建设,并在项目资金批拨、公安专网接入、民政社团监管等方面,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快速发展。出台建湖县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文件,组建“五支新军”,成立局信息中心,优选实战人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全员轮训,岗位练兵,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实战能力。围绕省厅、市局工作重点,每年排出一批实事项目,推行每日工作清单、每周“微述职”制度,挂图作战,推进项目实施。推动“365工程”相关项目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建立公用经费、业务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打造司法站和法律服务社特色品牌,推进“四个全覆盖”提档升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满意率。

  如皋 末端治理打好法治创建“组合拳”  

如皋市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民主法治创建内涵,整合资源,融合发展,打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组合拳”,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347个村(社区)中已建成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39.5%。

强化机制抓创建,催生动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推进落实。“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被列为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同时明确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作为文明村(社区)、美丽乡村、小康示范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的前置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法宣办定期牵头组织人大、政协、依治办、民政等部门领导,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深入调查研究,对发现问题的村(社区)发放“普法建议书”,限期进行整改,并对已命名表彰的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获得国家、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由市局按获评级别给予相应奖励。

注重融合抓创建,激发活力。各村居按市司法局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打造村(社区)法治文化品牌,落实一村(社区)一品牌。如城街道城西社区“一路一径一水”的普法主题园,搬经镇在各村(社区)推进“七星普法园”,让村(居)民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接受法治文化熏陶。全市347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图书角”,配置了“法治图书柜”。以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为依托,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全部建成,实现了村级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基本实现村有法律顾问、组有法律参谋、户有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定期或不定期收集群众问题,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发放到全市所有村(社区),方便群众获得帮助,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规范治理抓创建,提升魅力。通过创建活动,村(社区)干部民主决策、民主意识明显提高,两委会建立完善岗位责任、“两委”联席会议、村务、党务和财物公开、决策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村(社区)重大事项不再是书记、村长“一言堂”,而是要征求村(居)民代表、党员意见并由集体讨论后决定。发挥司法行政服务站和一村一顾问的作用,帮助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依法制定和完善村(社)规民约和村(社)自治章程,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村(居)民代表会议,检查督促“四民主、两公开”落实情况,以制度的形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一般事项季度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

  灌南  融合发展夯实基层基础

 

灌南县司法局围绕省厅基层基础“365工程”部署,树立融合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司法局、创先争优先进集体、绩效评价优秀单位,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

强化主体责任,实现局所站建设一体化。坚持以实战为引领,在整合局机关资源,建立集窗口服务、信息研判、协调指挥、考核评价等为一体的实战化指挥中心的同时,突出司法所这一重点,扎实推进基层所站建设,形成了局所站一体化建设与管理新格局。

灌南县司法所于2005年实行收编管理,为不断加强司法所建设,研制出台了《灌南县基层司法所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县局与乡镇对司法所的管理权限与责任,有力促进了司法所全面建设。

在司法所人员经费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安排的基础上,建立日常工作经费保障与绩效挂钩机制,每所每人按2000元标准实行年度定额包干使用,年底以包干经费为基数按考核业绩奖励40%至60%。先后出台了基层司法所基本行为规范、工作人员请销假和考勤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绩效考核和职级评定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

强化资源整合,实现局所站工作力量一体化。针对基层力量薄弱等现状,打破机关壁垒,整合系统资源,统筹社会力量,充实基层一线人员,推动形成了工作力量一体化格局。着重建立“三项机制”:

建立招人用人机制,配优配强基层队伍。加强与编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了公务员及社工缺额补给的“绿色”通道,并积极改善用人环境,建立了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聘用人员职级评定和多元工资、租房补助等制度,有效保证了基层队伍稳定。

建立人员下沉机制,着力壮大基层力量。坚持把机关力量推向一线窗口、集聚到基层服务站点,建立了以县局为中心、司法所为枢纽、各层级司法行政组织协调联动联勤的一体化运行机制。

建立“政社互动”机制,统筹用好社会力量。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学生村官,以及志愿者和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等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共建工作,实行派驻或定期值班等形式,参与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村(社区)司法站建立了以专职调解员、法律顾问为骨干,社会组织等成员为补充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

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局所站绩效考核一体化。针对一体化建设新的运行模式,该局不断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和评价考核体系,促进了局所站一体化建设的有序运行。

先后研制出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业务工作的内容、流程等各类工作规范,以及勤务管理、内务管理、物资装备管理、队伍管理、行为规范等系列管理制度,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体系建设与运行的统一规范。建立了“一杆子”到底的月度巡查指导和季度、年度检查考核的督导考核模式,力保各项制度和目标在基层落地生根。月季度由局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深入基层所站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并以书面形式责成整改规范,着力在过程中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出台了县乡村三级一体化目标管理体系和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各职能科室与结对挂钩司法所、各司法所与司法站建设实行捆绑式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全体人员的年度绩效奖和评先评优、岗位调整挂钩,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定格、聘用人员职级评定和续聘挂钩。

  淮安  打造共进共治共享共同体  

 淮安市司法局在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工作中,突出功能实效,强化引导协调,全市已建成达效的各类社会组织82个,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喜人局面,有力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

在“”上想办法,实现从“不大理解”到“形成共识”的转变。今年伊始,组织学习了省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与淮阴师院社会工作系联系,组织市局领导班子、业务处室负责人赴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自强社会服务总社考察学习,并现场培训,帮助大家更新理念、拓宽视野。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各类型推进组组长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推进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推进措施,建立月例会、统计月报、联络联系等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积极与市民政部门协调,以联合发文的形式给予试点县区在登记、验资等程序环节政策倾斜。把司法行政领域培育发展工作列为2016年全市系统28项重点任务中的“一号工程”,实施项目化管理。纳入市局对县区局的绩效考核体系。

在“”上下功夫,实现从“点上探索”到“面上开花”的转变。在资金、人才、场地等方面优先保障社会组织建设,先后建成市共创法治文化发展中心、市普法志愿者协会、市新生社区矫正服务社、市人民调解协会、淮安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与服务中心,同时狠抓市律师协会、公证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社会组织对业务条线工作的全覆盖。目前8个县区孵化中心已全部建成。大力推进基础型社会组织建设,淮阴区和金湖县已经实现乡镇基础型社会组织100%全覆盖。狠抓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各县区建成专业型社会组织15个,形成“面上开花”的喜人局面。

在“”上做文章,实现从“为建而建”到“能动服务”的转变。充分发挥基础型社会组织“草根性”功能,建成基础型社会组织35个。清河区“普法联谊社”由法治文化书画诗词作品创作团、区普法达人演讲团等十六支专业法治文化团队组成,自成立以来先后参与演出68场次,展演法治书画作品409幅、法治文艺节目131个。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联合性”功能。建成枢纽型社会组织9个。清河区“尚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流程,目前已孵化成立社会组织14家。充分发挥专业型社会组织“专业化”功能。建成专业型社会组织21个。淮安市“共创法治文化发展中心”整合普法资源,建立大数据平台,精准对接群众普法需求。充分发挥行业型社会组织“规范化”功能。建成行业型社会组织15个。市律师协会“101%法律服务团”,由6位会长副会长分别带队深入全市100家台资企业开展服务竞赛,“律企同行”工作形成品牌。充分发挥网络型社会组织“融合性”功能。培育发展网络型社会组织2个。淮安市“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与服务中心”整合多方资源,向企业发布法律资讯,开展互动交流,解答企业涉法问题,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邳州 创新机制提升实战化成效

 

邳州市司法局以“365工程”为目标,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责任落实为关键,围绕“建强基层、夯实基础”的要求,狠抓基层基础一体化实战化建设,进一步筑牢了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根基。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一体化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实现市局对司法所的垂直管理。不断加大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力度,使资金、资源向基层倾斜,将财政安排的经费按标准及时足额安排到司法所。

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导司法所的人员选配、职务调整、关系调动等,保证了基层工作队伍的稳定和合理流动。开展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共建活动,25个司法所与全市8家律师事务所、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了《基层法律服务结对协议书》,确立了合作互助关系。

建立领导分片包挂制度,实行一岗双责,分片包挂,及时协调解决司法所遇到的困难。坚持从优待警,对实绩突出的干警,积极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近年来,共有11人走向领导岗位。

做强服务平台,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实战化建设。投资630余万元,建成了集成12348协调指挥中心、调处中心、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中心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实体运作流程。

每个司法所配备2名以上政法专编,要求新任命的司法所长、司法干警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能适应基层一线实战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干警招考名额,连续四年招录34名政法干警充实基层一线,连续两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入24名公益性岗位专职社工,有力推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司法行政服务站的实体化运作。

积极延伸司法行政工作触角,全市490个村(居)全部建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积极探索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了农家书屋普法阵地、“个人法治庭院”“法治道德银行”,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深化创新驱动,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坚持信息主导工作的理念,通过12348虚拟和实体两个平台,收集各类社会信息和群众期盼,形成月度《社(舆)情分析报告》和《信息快报》提交局领导,并报送党委政府。

全面使用省厅开发的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信息软件,按照“信息流、工作流、采集流”一体化的要求,将工作流与采集流结合起来,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和真实性。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扶持一批能够承接法律服务、群众需要、有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组织。选择板材、石膏、银杏、大蒜邳州“四大主导产业”,联合行业协会商会、驻地基层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具有行业特点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法律服务,促进各类组织协调联动,扩大司法行政服务的针对性和覆盖面。

  太仓 “政社互动”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太仓市司法局在推进“政社互动”5年实践的基础上,积极践行社会司法理念,以“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为总要求,持续加强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与深度运用,进一步扩大政社互动机制覆盖面,为推进“光辉工程”升级版建设提供坚强的保证。

因地制宜,强化保障,大力孵化培育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深化全市社会组织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给予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在孵化注册、规范运作、公益创投等方面的综合政策扶持。对新注册登记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市财政给予开办费补贴3万元;对入驻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创客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每年不超过3万元的孵化补贴;对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开发社工岗位、引进专业人才等均给予政策补贴。

聘请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太仓市瑞恩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陈维佳主任担任顾问,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道)司法所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专题讲授社会组织方面的知识,共同设计太仓市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创客基地建设方案。

按照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的思路,积极推进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市级层面,新成立了光彩人生矫正帮教协会、公共法律服务专家顾问团、金牌调解师服务队等社会组织;镇级层面,城厢镇老娘舅志愿服务社、璜泾镇光辉法治艺术团、浏河镇心桥法律服务社等10个具有镇域特点、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组织孵化出壳;村级层面,以志愿者和律师为主在全市成立141个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阳光屋”,进一步扩大了“政社互动”的覆盖面。

因势利导,全面融合,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以“政社互动”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司法行政管理与服务方式改革的意见》,梳理社会组织依照法律等规定应履行的有关司法行政职责事项22项、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工作事项13项,厘清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类社会组织权责边界。积极与社会组织沟通协商,共同开展项目设计,通过政府购买或争取民政部门公益创投项目等方式,保证社会组织有效开展活动和服务。今年以来,共投入37.2万元向太仓市义工联、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太阳法治文化艺术团等社会组织,购买深化安置帮教改革试点、社工日常管理和考核、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等项目5个。为阳光心理服务中心、启航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争取到“阳光照进失依家庭,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成长”、“社区特殊群体的心理关爱和辅导”、“涉罪青少年关爱帮扶”等公益创投项目3个,扶持资金近20万元。

创新机制,强化规范,不断加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法律顾问制度,为社会组织免费提供解答法律咨询、审核法律文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开展法律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由司法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量对顾问律师进行补贴,推动法治型社会组织建设。坚持建管并举,对各类社会组织的资质、专业服务能力、服务实施效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指导、监督、管理,保障社会组织依法运行、高效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按等级给予奖励,努力打造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和公信力的品牌社会组织。探索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2016年10月24日《江苏法制报》司法版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