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地深化推进司法改革 全面提升检察官司法办案能力

21.12.2017  10:55

徐州铁检落实改革办好新增管辖案

  今年以来,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改革部署要求,以办好新增管辖案件为抓手,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自今年9月1日开始受理徐州市辖区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以来,到12月上旬已办理94件209人5单位,其中审查起诉45件64人1单位,法院作出判决25件30人1单位,全部为有罪判决,涉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13个罪名,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最高检张雪樵副检察长、江苏省院刘华检察长和上海铁检分院陆建强检察长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该院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将办好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特别是把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严格审查把关,依法从重惩治破坏环境犯罪,用法律手段保护绿水青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0件38人3单位,非法采矿7件24人,滥伐林木12件34人。

  今年省院将“探索和完善跨行政区划案件集中办理机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3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省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挥协调,专门研究决定徐州铁检院集中管辖徐州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上海铁检分院陆建强检察长提出,“铁检分院与铁检基层院是工作联系体、改革结合体、命运共同体”,并积极推动徐州铁检院探索办理新增管辖案件。该院积极响应上级院工作部署,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切实办好每一件新增管辖案件。

  严格落实检察人员职权清单,检察长带头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分管检察长担任专业办案组负责人,集中一批员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建立专业化办案组,严格执行司法责任制各项制度规范。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以办精品案为目标,以不办错案为底线,严格审查逮捕必要性和起诉条件,依法不批捕2件10人,不起诉3件13人。注重实体与程序、质量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强化证据书面审查和现场实证调研,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此项改革探索,不仅拓展了铁检机关案源,盘活了司法资源,锻炼了干警队伍,为探索跨区划检察改革打下一定基础,而且在所辖区域统一办案标准,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办案质量受到普遍好评。(通讯员 王明远 记者 张旭)

骨干”冲在办案第一线 宝应大数据科学遴选员额检察官

  江苏省检察院今年7月份启动员额检察官第二轮遴选后,宝应县检察院院干警踊跃报名。宝应县检察院按照省院刘华检察长提出的“精准配置”的要求,运用大数据新技术助力遴选员额检察官,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的特色之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适时成立了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检察官入额遴选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事先制定的《检察官入额遴选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入额遴选考核始终在正确的轨道内运行。领导小组成员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软件平台提取到的数据,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办案业绩、履职能力、业务能力评价等资料逐一审核,对达不到办案数量要求的一票否决,克服了传统考核的表面性、主观性、局限性,把“我觉得”变成“数据显示”,用数据说话,精准投放第二批遴选员额,体现了公平性,也改变了我们的传统认识。

  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司法档案,对入额遴选人员办案情况进行科学评价。该院要求检察官助理冲在办案第一线,积极配合员额检察官规范阅卷、提审、讯问等每一个检察环节,以实际行动推动业务素能提升和司法办案规范化,同时熟练掌握大数据技术并将办案数据及时录入到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大数据应用平台、侦监公诉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等软件中,对办案情况实行系统留痕,形成检察机关数据库资源。检察官入额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查询到的数据为参加入额遴选人员建立司法档案,并将各人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在该院内网网页上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确保遴选的公正透明。

  通过大数据新技术的充分运用,实现了员额制检察官遴选的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在此基础上,3名参加遴选人员经过个人报名、组织审核、民主测评、笔试面试等环节,从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顺利入额。

  “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大数据新技术的运用为入额遴选提供科学的决策,将业务精湛的办案人员充实到办案第一线,最大程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秦辉说。(通讯员 祁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