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司法局认真组织职业培训考试工作

08.12.2014  18:08
 

下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行政部门以职业培训考试为重要抓手,努力推进司法行政人员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步伐。

一是加强考试组织领导。 市司法局下发《扬州市司法行政系统职业培训考试实施意见》,成立职业培训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职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司法考试处,专门负责职业培训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明确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专业科目培训辅导。

二是坚持“三带头三全员”。 7月31日,扬州市召开司法行政工作半年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按照增强专业素质、提升实战能力的要求,组织好职业培训考试,推动全市司法行政人员和社会工作者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五个过硬”司法行政队伍。10月份,市司法局召开处(室)负责人、县(市、区)分管领导和政工科长会议,部署职业培训考试工作安排,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全系统性质会议中强调要求全系统人员高度重视职业培训考试工作,各级领导坚持带头学、带头练、带头考,做到全员动员、全员培训、全员参考。

三是坚持“两不误两促进”。 市司法局组织专门力量,投入资金1.2万元,印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职业培训考试练习试题》,下发至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供学习参考。明确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专业科目的培训辅导等工作,利用周六、周日等休息时间组织参考人员开展考前培训,结合业务工作交流学习心得,实现迎考与业务工作开展“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坚持成绩与评优挂钩。 明确要求将部门和个人的考试成绩与年终评先评优工作直接挂钩,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参考的部门人员将予以适当奖励,极大提高参考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编校:邵建新
来源:扬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