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盱眙县司法局积极创建“省示范性社会组织”

24.10.2016  13:35

盱眙县司法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积极组织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参与“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为做好创建工作,他们紧紧围绕“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作用发挥、信息披露、社会评价”等四个标准进行评定。

一是内部治理。要求组织机构健全,社会团体按规定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按时召开相关会议;民办非企业按规定设立理(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理(董)事会会议;内部制度完善,完善会员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决策民主公开,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

二是作用发挥。要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特长和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突出;形成服务品牌,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

三是信息披露。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建有网站、报刊或其他固定的信息公开渠道;信息公开及时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社会评价。要遵纪守法,诚信自律;近3年年检合格评估等级3A以上且在有效期内;受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褒扬,社会公信度高。

活动得到10多个社会组织积极响应,泗州悦读会、人民调解协会等社会组织还拿出具体创建方案,开展了鼓励悦读、法治征文、朗诵演讲、演唱表演等公益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