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携手司法局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24.07.2023  10:56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与该区司法局会签《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办法》规定,除法定通知辩护范围外,将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者同案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件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三类案件,确定为扩大通知辩护范围,同时以法律帮助条款兜底,对没有委托辩护人也不属于通知辩护情形的,通知该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