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宿迁市司法局多管齐下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

20.03.2017  17:3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宿迁市在“互帮共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通过夯实工作基础,狠抓日常监管,强化制度落实等措施,树立“以标准树形象、以标准提质效”的理念,围绕“实用、管用、好用”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标准化建设,为社区矫正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 。逐步通过招录、转任公务员及挂职、执法职能委托等方式解决司法所执法主体不适格问题。深化人员培训,围绕“一年一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教育讲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二是加强工作场所建设 。继续巩固县(区)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行动成效,有序推进分中心建设,规范分中心与司法所职能关系。探索建立“一中心、三基地”,即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公益性劳动基地(公共场所)、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技能培训基地(企业)。

三是完善部门协调联动 。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制定、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完善执法联动机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解决经费问题,协调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提供专业服务。继续推进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不断扩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渠道。     

四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 。严格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对不能按期报告情况的,视其情节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格社区服刑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认真审查,严格控制。

五是加强信息化监管 。要充分运用手机定位、内网平台公安数据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加强监督管理,实时监控社区服刑人员活动情况,及时汇总、分析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信息,加强分析预判,对重点人员可增加其向司法所报告频率,确保监督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惩处措施,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依法给予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提请收监执行刑罚,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矫正。

六是规范廉洁执法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推动落实重大执法活动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廉洁执法,严格执行“六不准”。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推动落实矫务公开,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会同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居住地变更协调和管理,规范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指导帮扶重点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