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司法局四举措打造民情民意调查队伍

26.04.2016  20:33

今年以来,扬州市司法局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按照省厅打造司法行政五支新军的总体要求,采取四项举措倾力打造民情民意调查专门队伍。

一是统一选聘。 将司法行政窗口服务人员、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线员及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专职社工等纳入民情民意调查专门队伍;在各单位设立专门的网络舆情监测员;实施“一格一员”计划,公开招聘专兼职基层网格民情民意调查员,重点吸纳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协管员、大学生村官、“五老”人员、热心服务社区的居民等加入司法行政民情民意调查专门队伍。

二是明确职责。 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民情民意调查专门队伍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民情民意调查人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司法行政民情民意调查人员负责其工作范围内舆情(包含网络舆情)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在收集上报基本民意舆情的同时,司法行政民情民意调查人员必须每月走访社区居民、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等,建立民情台账。建立民情民意调查员工作例会和学习培训制度,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

三是搭建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县两级司法局设立民情民意调查办公室,配备民情民意调查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民情民意整理工作。加强与公安110、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的互通共享,全面拓宽民意舆情采集渠道。畅通舆情报送渠道,重大、紧急舆情通过电话报送,一般舆情可通过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送。建立司法行政民情民意调查QQ群,加强学习交流。

四是强化考评。 依据民意舆情收集报送情况及其对工作的指导意义,不定期评选并奖励优秀优秀民意舆情。开展星级评定,以单位、部门、社区为单位,分别在每季度、每年开展星级民情民意调查员评选活动,对民情民意调查员实行“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的五级管理,对“四星”以上民情民意调查员进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