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司法局“三强化”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06.05.2016  12:07

                  “法润江苏·2016春风行动”动开展以来,洪泽县司法局“三强化”整合司法行政和社会组织资源,扩大公共法律服务辐射力,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将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列入政府职能转移清单实施事项。引导该县42名法律专业人员进驻9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值班,整合73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普法联络员资源,将服务队伍延伸至村(社区)。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工作,在县社会管理服务大厅设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建立人民调解协会、社区矫正协会、银发工作室、老万调解室、志西法治文艺说唱团等5个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增强法律服务联动性。

              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出台《关于推进洪泽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洪泽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等制度,不断强化服务标准和服务意识。绘制全县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索引图,悬挂农村法律顾问公示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案件评查、执业检查活动4次,督促广大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

              三是强化惠民措施。在原有工、青、妇、残联等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相继成立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拉长法律援助战线,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在劳动者权益保障、消费者权益保障、反对家庭暴力等案件中,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发挥作用,同时还参与了突发事件或有严重社会安定隐患的案件。完善12348网络平台功能,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增强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