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提出以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质效

28.02.2017  11:08

 

 

2月27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标准化建设及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强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标准意识,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联动融合,以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质效,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质监局局长、党组书记刘大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姜金兵主持。

2016年以来,省司法厅党委从补短板、强规范,加快司法行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启动了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过一年多的探索,确定了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行政保障等5大类标准化项目,初步研制了一批工作标准,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等4项标准通过省级评审,常州、无锡等地还开展了相关标准的试点工作。

柳玉祥指出,加强标准化建设是司法行政增强群众获得感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四个全覆盖”转型增效的迫切需要,是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路径。这次会上,省厅和省质监局联合下发了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抓手,通过3年的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以标准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增效之路。其中,2017年是重点突破年,要抓紧研制“四个全覆盖”、现代监狱建设、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性标准,加快推出一批服务民生类、规范执法类、基础站点类急需急用标准,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完成全省司法行政与服务标准体系的研究论证。2018年是全面推进年,要研制完成其它司法行政工作标准,形成全面覆盖的司法行政标准体系,各地各单位要依据厅发标准,研制一批贴合工作实际的具体标准,标准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明显。2019年是整体提升年,要对标准化建设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标准化建设水平。至2019年底,全系统研制各类标准不少于200项,力争申报国家标准验项目3项以上,争取通过地方标准项目10项以上,以标准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转型增效目标有效达成。

柳玉祥要求,一是紧贴实际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定。紧扣“四个全覆盖”提质增效、现代监狱建设、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3大领域,加快推出一批群众急需、司法行政急用的关键性标准。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标准制定,突出纠纷的预防和调处,重点做好多元调处对接、分析研判、预测预警、调解流程、调解组织建设等标准的研制;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标准制定,紧扣富民惠民,重点做好市县乡三级中心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和产品、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监管等标准的研制;对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标准制定,紧扣推进“三型”普法模式,重点做好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法律六进”成效评定、法治社会建设等标准的研制;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标准制定,要紧扣社会关系修复,重点做好调查评估、交付衔接、管理教育、公益劳动、考核奖惩等标准的研制。监狱系统要紧扣现代监狱建设这一重点,加快监狱分类、罪犯分押分管、民警执法、监管安全、教育改造、执法保障等方面标准的研制;戒毒系统要紧扣“四三二”模式运作,加快研制戒毒人员教育矫治、生活卫生、戒毒治疗、所外就医、诊断评估、后续照管等标准。在完成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础保障、行业管理、社会组织培育以及司法行政内控管理等标准的制定,加快形成覆盖全面、结构完善、科学合理的司法行政标准体系。二是突出应用导向,强化标准贯彻实施。把“实用、管用、好用”贯穿始终,提高标准化建设实效。抓理念提升。树立“以标准树形象、以标准提质效”的理念,结合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对基础类标准实施,要强化“底线”意识,提升标准实施刚性力,有效规范执法执业重点领域和基本行为;对拓展类标准实施,要强化“质量”意识,突出标准的质量控制作用,形成以标准化促进“四个全覆盖”提质增效的经验模式;对品牌类标准实施,要强化“标杆”意识,树立司法行政工作品牌。抓重点突破。在标准实施上,聚焦富民便民,以标准化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聚焦严格公正执法,深入推进社区矫正、监狱刑罚执行、戒毒执法重点领域标准的实施,以标准化促进全系统规范执法能力的提升。聚焦筑牢基础,深入实施站点建设、标识识别等基础保障标准。建立司法行政标准公开制度,将标准的实施纳入年度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质量检测、专家评估、现场检查等方式,促进标准实施与司法行政工作质量同步提升。三是加强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效益。建立有效管理制度。省厅要健全完善全系统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作范围和组织管理要求,优化司法行政标准制定和修订的全周期流程,建立年度标准研制、修订和实施计划,形成科学、高效、便捷的标准化建设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反馈制度。标准制定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建立对下指导联系制度,形成情况报告、问题反馈、定期研讨等机制,在上下联动、反复磨合中提高标准制定和实施水平,提升标准与实际工作的匹配度。建立评估完善制度。建立成效评价机制,将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标准确定为评估重点项目,组织专业力量开展评估。及时将评估成果转化为修订完善标准的依据,不断提高标准建设质量。建立信息化推进制度。突出融合联动,将标准化建设要求纳入到全系统信息化二期建设需求中,特别是要将执法类、服务类等基础性标准嵌入一体化智能平台应用,依据标准加快流程再造,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的有力推行。

刘大旺指出,标准是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手段和技术基础。近年来,省质监局与省司法厅紧密协作,共同推动了我省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尤其是在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体系、标准制修定和标准实施等方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下一步,我们将与省司法厅紧密协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司法行政标准化工作力度,提升司法行政领域标准化工作水平。

会上,省司法厅与省质监局签订了标准化工作战略合作协议,常州市司法局、南通市港闸区司法局、江阴市司法局、南通女子监狱、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