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和平辞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28.03.2015  12:00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史和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5年3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史和平同志辞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原标题: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史和平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