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14.09.2017  01:56

  9月13日14时第18号台风“泰利”位于距离浙江省象山县东南方向约630公里的海面上(24.9°N、125.8°E),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气压955hPa。预计“泰利”将以15-20公里的时速向西北方向移动,可能于15日白天在浙江北部一带沿海登陆,登陆时为台风-强台风级(13-15级,40~48米/秒),登陆后逐渐转向东北方向移动。也可能于15日白天在浙江中北部近海北上,然后转向东北方向移动。受台风“泰利”外围影响,预计9月14日夜里-16日,我省沿江和苏南地区阴有阵雨,其中东南部地区局部中雨;淮河以南地区及沿海海面有偏东转东北大风,风力陆上5~6级阵风7~8级,江河湖面阵风8~9级,江苏沿海海面南部8~9级阵风10~11级,沿海海面北部7级阵风8~9级。

  按照《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9月13日17时起,省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室启动我省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无锡、苏州、南通、盐城市及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并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台风防御工作。

  省气象局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已于9月13日16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命令,省局应急办、减灾处、观测处、预报处、省台、气候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服务中心、科研所、防灾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无锡、苏州、南通、盐城市气象局已进入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状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做好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