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编制工作

21.10.2016  01:38

  2016年是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普查资料的整理、数据汇总和发布普查成果、公布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名录,编制可移动文物普查档案以及形成普查工作报告等工作。近日,宿迁市普查办按照省普查办的要求,对县区、市直单位的文物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后,形成了我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对我市三年来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普查成果、工作方法、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回顾。

  通过普查调查,全市23家收藏单位共登记馆藏文物4532件/套,包括陶器、瓷器、青铜器、金银器、玉器、钱币、古籍图书、碑帖拓本、书法绘画、竹木雕、武器、动物化石等近30个品类,全面了解了馆藏文物的保管条件与保护状况,实现了摸清全市文物家底,建立文物动态数据库系统、规范文物管理制度、提升文物管理水平等目的,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文物的各项利用工作奠定了基础。

 

(宿迁市文广新局)

宿迁市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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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百千万”走访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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