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售含可待因成分“止咳水” 小吃店主被射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25.08.2022  11:53

  “明知道‘止咳水’属于禁止私自贩卖的药品,我还明知故犯,害了自己也害了别人……”近日,经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2年,赵某在其经营的小吃店代售“止咳水”,公安机关发现其中含有可因成分,但因可待因尚未被列管,遂对其作批评教育处理。2015年5月,国家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2018年,赵某因欠外债,在陈某蛊惑下,重操旧业,从陈某处购买大量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私下贩卖。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侦查人员在其小吃店查获大量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检察人员发现,涉案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来自陈某的“QQ好友”刘某,刘某利用其父经营诊所,大量购买可待因口服溶液后再通过下线对外销售。

  检察机关经调研发现,含可待因成分的口服溶液被不法分子作为毒品替代品贩卖,严重破坏药品监管制度。基于此,射阳县检察院向相关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提醒函,建议加强对精神药品的严格管控,同时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防范毒品犯罪的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