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 调整市级以上劳模待遇标准 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

26.12.2014  17:14

本网讯   12月25日下午,南通市政府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市级以上劳模待遇标准,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立明,副市长赵闻斌、黄爱军、沈雷等出席会议。

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葛玉琴汇报了工会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根据省政府调整省以上劳模待遇标准通知要求,结合南通市实际情况,会议研究决定,从明年起将省劳模春节慰问金由每人500元调整为1000元,市劳模慰问金由每人400元调整为500元;省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标准由每人3000元提高到5000元,市劳模帮扶资金按每人4000元标准和不超过10%困难面计提调整;对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的市以上企业劳模和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的市以上农民劳模发放荣誉津贴,全国劳模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省劳模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市劳模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工资分配是职工经济权益的基本内容之一,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为此,南通市政府分别于2005年和2011年已两次下发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性文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73万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中单独建会企业建制率超过了85%。联席会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出台《南通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开展,把职工利益诉求纳入法治化轨道,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张国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全市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作出了重要贡献,尤其是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资集体协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模服务管理等多项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他要求,要牢牢把握时代主题,切实加强新常态下的工会工作。各级工会要继续发挥好“助推器”、“传感器”、“稳压器”的作用,服务经济社会更加有为,提升职工素质更加有效,引导职工思想更加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加有劲;要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支持工会提出意见建议,支持工会依法参与改革和维护职工权益,支持工会提升服务能力与水平;要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努力推动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精心制定好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序时进度,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重点关注好中小企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等劳动标准,着重解决好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脱钩、一线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等突出问题;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着力营造关爱劳模、倡导劳动的社会氛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劳模、关心爱护劳模,确保提高劳模待遇标准的资金及时到位,及时把党委政府的关爱送到每一位劳模手中;要坚持联席会制度,更加密切政府与工会的联系沟通。联席会制度要进一步优化程序、丰富内容、凸显成效,政府相关部门要通过与工会的定期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为工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市总领导瞿刚、季金祥、杨哗鹃、陈志祥、叶新春参加了会议。 (王君东 通讯员   张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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