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牵头召开省有单位协助新疆工作组工作协调会

29.08.2017  00:56

8月18日下午,省有关单位协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派驻江苏工作组工作协调会在南京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新疆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建立省有关单位与新疆工作组联系工作机制,落实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李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组织部等12个单位处级联络员,省民委(宗教局)业务处负责人,新疆工作组部分成员及苏州市民宗局主要负责同志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省民委(宗教局)副主任(副局长)方未艾主持会议。    

会上,新疆工作组组长徐刚介绍了近期开展工作情况及工作计划。省相关单位联络员就完善机制、深化合作进行了表态性发言。大家表示,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观念,加强联系协作,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李国华对新疆工作组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工作组进驻以来,能履行新的使命,积极主动作为,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与各市和有关部门进行了有效对接,建立了良好的协调协作工作机制。同时,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治疆方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江苏省新疆籍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之中,围绕履行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确保群体稳定、保护合法权益、切实改善民生等职责,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李国华强调,目前,我省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9万多人,其中新疆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3万多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特别是新疆籍人员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高度,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积极地做好赋予的工作,并与本部门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督查。二是要着力完善运行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三是做好工作组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安排有关人员在省相关部门挂职,省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四是要加强信息交流。省有关部门和新疆工作组要积极开展工作调研和信息交流,及时通报涉疆有关情况的动态。加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搭建多层次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