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打击拒执、恶意欠薪罪新闻发布会

18.08.2015  13:55
       

  8月17日上午,句容法院邀请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打击拒执罪和恶意欠薪罪情况通报,该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姜波以及刑庭、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活动中,受邀媒体记者首先现场观摩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庭审现场,该院最终一审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进一步加深了媒体记者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识和理解。庭审结束后,媒体记者走进会议室参加新闻发布会。该院刑庭副庭长、承办法官向媒体记者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并详细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出台的有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的司法解释。

  该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姜波向各位媒体记者通报了该院打击拒执罪和恶意欠薪罪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行为。早在2012年9月,该院就审理了全市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二年,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起到了一定威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司法解释后,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司法解释出台后镇江市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二是注重保障民生权益,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该院依法严惩“恶意欠薪”的被告人。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2件,其中已审结9件,为165名农民工讨回工资118万余元;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惩治犯罪舆论氛围。该院充分借助网络、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介,积极宣传打击拒执罪和恶意欠薪罪工作情况,营造了惩治拒不执行裁判和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了该院重拳打击“老赖”,维护社会诚信的决心,提高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句容法院刑庭庭长向媒体记者通报了该院审结的5起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宋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系镇江地区因欠薪被处以刑事处罚第一人。被告单位句容市伟鸿服饰有限公司、被告人李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系句容辖区内第一起单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

  参加此次通报会的媒体有江苏电视台《法制集结号》、现代快报、镇江电视台、镇江广播电台、京江晚报以及句容当地媒体。

  

      作者单位: 句容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