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东戒毒所制定民警约谈办法

11.11.2015  18:52

省句东戒毒所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句东戒毒所民警约谈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了约谈原则、内容、对象、方式、程序和纪律要求等,规定:对落实所党委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纪律作风、工作效能、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需要督促整改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厅局十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不正之风未能有效制止的;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提醒并加以改进的;本单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查纠不力、报告不及时的等情形,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炒股等行为的;工作任务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给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被上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而被通报批评的;被反映形象不佳,作风不文明,执法不公正等问题的;执法出现轻微差错或发生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予提醒的;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被投诉举报的;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等情形对当事民警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