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墙发生坍塌开裂 苏州检察机关出手推动专项立法

27.11.2017  09:54

  日前,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该条例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11月24日,澎湃新闻从苏州姑苏区检察院获悉,近几年,因为种种原因,作为文物的苏州古城墙,发生多起损毁事件。事发后,姑苏区检察院介入调查,敦促相关责任部门清除隐患。经过姑苏区检察院的努力,最终推动了苏州古城墙保护的专门立法。

  姑苏区,是苏州的古城区,2012年9月,由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三区合并而来,该区文物古迹众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亦设在该区。姑苏区检察院顺势成为全国唯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检察院。

  据姑苏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建华向澎湃新闻介绍,近年来,该区检察院针对个别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跨部门设立“名城保护工作室”,通过公益调查、行政监督、检察建议、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开展古城墙保护工作。

  2014年,苏州市阊门段古城墙发生部分倒塌,与城墙相邻的民居被挤压开裂,造成房屋变形。情况危急,但相关行政部门出于风险责任、资金压力等方面的考虑,一直没有很好解决。

  据姑苏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姚莉介绍,当时,他们主动介入调查,前往相关主管部门联系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尽快修复城墙。还将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反映给姑苏区、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文物局。最后,该段城墙由苏州市财政拨款30万元,并由所在街道组织修复。

  2015年6月的一场暴雨过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盘门古城墙发生大面积滑坡,造成河床被挤压。面对这一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姑苏检察院赶至现场调查。“随着排查范围的扩大,检察官们还发现盘门瓮城、胥门段、阊门段城墙、吴门桥等重要文物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姚莉对澎湃新闻说。

  为防止再次发生文物损坏情况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区检察院逐一走访相关行政管理单位,敦促各方按照职责分工积极行动,早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就进一步完善古城墙的保护机制提出建议。

  2015年8月,苏州市检察机关专题向该市政府报送了该市“古城墙保护工作中存在三大瓶颈制约”。后来,姑苏区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还向姑苏检察院征求意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古城墙进行了抢救修复。

  赵建华介绍称,2016年3月,姑苏区检察院参与了《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今年10月23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该项立法凝结了姑苏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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