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医疗废物“变身记” 江苏检方揭秘医疗废物处理黑幕

22.04.2017  08:24

  由于具有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既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医疗废物赫然名列榜首。

  然而,这些让人谈虎色变的“致命杀手”,却在不法分子手中经历了一场彻头彻尾的“变身记”:它们悄悄从医院流出,在“黑作坊”里通过简单的加工后进入回收厂,最终摇身一变,变身塑料片、编织袋、儿童玩具、餐具等,光鲜亮丽地走向市场。

  医疗废物的“变身”离不开利益的驱使和监管的漏洞,但更深层的原因,是我们对医疗废物的认知、处置能力尚不能跟上医疗事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正不断加大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力度,积极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大力推动处置设施建设。未来一段时间内,或将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的全面覆盖。

揭秘医疗废物处理黑幕

文﹥本刊记者  邓凌原  通讯员  孙晓娟  陈斌  朱建中  雒呈瑞

  医疗机构的管理漏洞,医护人员对医疗垃圾分类处理的忽视,病人看病时的随意丢弃,都有可能导致医疗废物以生活垃圾的名义流入不法分子手中。

  一排简陋的猪舍,堆满了各类回收的塑料袋和固体垃圾。远远看去,像是一个废品收购站;但走近一看,这里堆放的竟是医用盐水瓶和输液塑料袋,还有针头针管和一次性皮管,密密麻麻地堆积到一起,整个院子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2016年6月,常州市孟河派出所民警破门而入,捣毁了这个非法收购处理医疗废弃物的小作坊。在这里,他们现场查获了一次性输液瓶、药瓶、皮管、针头、针筒等医疗废弃物74.88吨。其中,大部分是刚刚收来的医疗废物,少量是已处理过的碎塑料、碎玻璃“成品”。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从事医疗废物倒卖已经两年多,更多的碎塑料、碎玻璃已经卖给了一些不知名的塑料加工厂或玻璃厂,具体用途无从得知。

   暗藏的“商机

  犯罪嫌疑人名叫唐文阳,是一名外地来常州务工的农民。2014年经人介绍,开始从事医疗废物的收购和处理。

  唐文阳与父亲唐平租了一排猪舍和空地,买了一台二手破碎机和一台甩干机,便到附近各乡镇卫生所联系护士长,收购输液用的盐水瓶和袋子。“护士长一般都会卖给我,塑料四角到五角钱一斤,玻璃五分钱到八分钱一斤。

  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陈斌告诉记者,唐氏父子收购的医疗废品以空的输液瓶和一次性输液袋为主,其中少部分混有注射器、针头、皮管等。他们先将医疗废物按照用途进行分类,然后通过破碎机将一次性输液袋等粉碎成塑料粒子,将输液瓶等破碎成玻璃渣。由于破碎的过程需要用水清洗,唐氏父子偷偷在地上挖了条水槽,直通作坊旁的大河,清洗后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中。破碎工序完成后,他们再将塑料粒子、玻璃渣等用甩干机甩干,然后打包堆在场地上,定期出售,价格为每吨300元左右。

  至于从医疗废物里挑拣出的皮管、针头和针筒,“能烧的就烧掉,不能烧的就挖个坑直接埋了。

  一开始,父子两人只是小打小闹,回收量并不大。渐渐地,两人往乡镇卫生院跑得越来越勤,收购的量也在逐渐增加。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唐文阳又联系上了一些专门从事医疗废物倒卖的二道贩子。

  刘春鹏等3人就是这样的专业小贩,经常跑到市区各大医院收购医疗废物,再转手倒卖给他人,赚取差价。一年多时间,3人分别向唐氏父子提供医疗废物15余吨、18余吨和70余吨。 2016年12月26日,唐氏父子因犯污染环境罪均被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刘春鹏等人也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刑。

  像唐文阳、刘春鹏等人这样一无营业执照、二无环保手续、三无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医疗废物收购者,几乎形成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下产业。他们采用蚂蚁搬家式运输,家庭作坊式加工,隐藏在市井深处,从事着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无本经营”。

  2014年底,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集中办理了多起医疗废物环境污染案件,涉案医疗废物47.2吨,5名被告人入刑获罪。涉案人员中既有从事转运倒卖的专业小贩,也有从事分拣加工的作坊主,每个人都盯紧了医疗废物中的“商机”。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国有大型正规医院或私人诊所都可能成为供货单位,专业小贩定期上门以普通废品的价格收购并运到“货场”,作坊主再从“货场”将医疗废物拉回家,雇佣工人进行分拣加工。涉案被告人之一的靳某,就从徐州某地“货场”买来医疗废物14.02吨。

  从事分拣的工人说,看到医疗废物上的斑斑血迹会感到恶心,有时被残留的药水溅得“眼都睁不开”,但挣钱的欲望最终还是战胜了怕被病毒感染的担忧。

   “”一般的源头

  众所周知,医疗废物不同于一般废弃物,它含有大量的致病微生物或同位素等有害物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而且可能传播疾病。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过程中产生的临床废物、医药废物及废药物、药品等医疗危险废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毒、毁型等预处理和处置;无能力处置的或处置不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的,须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

  那么,涉案的大量医疗废物是如何从医院流入到商贩手中的呢?

  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左朝晖告诉记者,医院产生的垃圾在处置前要进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灭菌存放,但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类玻璃输液瓶、一次性输液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在具体操作中,医院一般将其归为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这些玻璃瓶使用的都是质量上乘的玻璃,具有较高的回收价值;一次性输液袋的主要成分是聚丙烯和聚乙烯,更是制造塑料制品的重要原料。”左朝晖说,之所以医疗废物回收成为地下产业,就是因为这部分回收价值让不法分子有利可图。

  但是,在现实中,并非每家医院都能严格按照要求对医院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管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在一起的现象时而发生。唐氏父子俩、刘春鹏等五人从医院收购的医疗废物中就混有皮管、针头等危险废物;宿城区检察院集中办理多起医疗废物环境污染案件中,涉案的医疗废物还含有残余的废液和带血的棉签,散发着刺鼻的异味。

  “一次性针头、针管和输液皮管属于医疗废物,按照规定,输液瓶、袋上的皮管和针头要带到处置室直接剪掉,针头要放进专门的铁盒,皮条要放入黄色的感染性废物垃圾袋,处理完毕后,输液瓶、袋才可放入普通黑色垃圾袋。” 常州市武进区中医院总务科副科长秦碧艳介绍。

  对于难以分类的混合情况,《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也作了明确规定,对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的,混合后的废物都应明确为危险废物。

  “严格来说,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里哪怕仅混有一根带血的棉签,这些生活垃圾也必须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秦碧艳说。

  “医疗机构的管理漏洞,医护人员对医疗垃圾分类处理的忽视,病人看病时的随意丢弃,都有可能导致这些医疗废物以生活垃圾的名义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左朝晖介绍道。

  此外,由于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处置成本较高,一些医院难以承受昂贵的处理价格,就会以较低的价格将医疗废物私下出售给无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违法方式进行处理。

  谜一样的去向

  分拣、加工后的玻璃、塑料,最终流向了何方?

  唐文阳曾在讯问中交代,他处理过的玻璃、塑料和瓶盖都卖给了专门从事废品回收的流动商贩,这些人每个月都会定期上门回收,之后卖给一些小型塑料厂和玻璃厂,但具体用途和去向不明。

  按照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输液瓶、一次性塑料袋虽然不属于医疗废物,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以上规定针对的仅是没有被污染过的输液瓶、塑料袋,但事实上,大量混杂着医疗废物的玻璃瓶或塑料袋,却往往在市场运转中摇身一变,甚至变身一次性餐具或玩具,与不知情的人们亲密接触,朝夕相处。

  2016年8月,南京市栖霞公安分局曾侦破了一起重大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自2011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玉屏从南京多家医院(其中不乏三甲医院)回收医疗废物,然后转手倒卖,价格每家每月800元至1000元不等。

  在张玉屏的收购站和运输车内,民警们清理出针头、输液管等医疗废物约8.5吨、抗生素类小玻璃瓶约5吨。安瓿瓶、一次性输液管、一次性注射器、针头等医疗废物堆积成山,混乱的现场让人触目惊心。

  据张玉屏交代,他将回收的医疗废物雇佣工人进行分拣、拆解、粉碎、打包等初加工,再进行装运贩卖,并出售至宿迁、浙江等地进行进一步加工。

  为进一步查清这些输液袋(瓶)的流向,民警展开了深入调查。通过侦查发现,张玉屏将回收来的一次性输液袋(瓶)转卖给56岁的宿迁人张领。而张领则交代,从2014年初开始,他以每吨2000元至2500元左右的价格从张玉屏手上收购,然后以每吨2200元至28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生产塑料颗粒的加工厂,加工厂生产出来的塑料颗粒通过市场和网络,销售到全国各地的塑料制品厂家。而这些塑料颗粒经过再加工,甚至还被一些黑心厂家用来生产仿冒知名品牌的塑料玩具、餐具等。

  目前,张玉屏等人因污染环境罪已由南京市六合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至于那些已经流向市场的玩具、餐具,宿迁、浙江两地警方正在作进一步的跟踪调查。

  (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

医疗废物处理走向何方?

文﹥本刊记者  邓凌原  通讯员  孙晓娟

  医疗废物进入公众视野,不过短短三十几年的时间。1998年,《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入医疗废物;2003年,我国出台第一部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文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们对医疗废物的认知、处置能力远远跟不上医疗事业的发展。

  “非典”引发的进步

  在国外,医疗废物被视作“顶级危险”和“致命杀手”。从上世纪70年代中晚期开始,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开始着手制定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管理。在我国,1998年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将与医疗机构有关的医院临床废物、废药物、废药品等列入危险废物名录。

  但人们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重视,则源于十四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疫病危机。

  2003年的春天,我国爆发了极具传染性的“非典型性肺炎”。为确保疫病不通过医院废水和医疗废物扩散,各地纷纷采取紧急措施,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但SARS的肆虐,暴露出我国医疗废物管理的严重不足。同年6月,国务院紧急出台了我国第一部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法规文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此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示规定》、《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相继出台;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环保部还制定了《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暂行)》。

  “与其他固体废弃物相比,医疗废物中存在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物及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其中病菌是生活废物的几十、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属高危废物,其处置必须由专业人员采用特定技术手段完成。此外,由于医疗废物成分复杂,很难降解,在处理工艺上要求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处置成本极高。”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左朝晖告诉记者,近年来,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管控日趋严格,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回避风险,甚至连一些未被感染的玻璃瓶、输液袋等都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记者也了解到,在“非典”流行之前,医疗废物特别是塑料输液瓶和输液皮条是可以由个人进行回收利用的。一些医院的通行做法是,以统一的价格出售给专门从事医疗废物回收的商贩,商贩简单分类后卖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再卖给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厂粉碎加工后,生产出各种塑料制品。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新的条例还规定,使用过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暂存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并且只能处置,不能重复利用。

   处置能力不足的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的大量使用,医疗废物的数量不断增多。有调查显示,近年来,我国医疗废物按照3%至6%的速度逐年递增。但医疗废物处理厂的建设和处理能力却远远跟不上医疗废物增长的速度。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医疗废弃物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医疗废弃物产生量为182.43万吨,其中住院部门产生的废物量占全部医疗废物的83%。然而大量的高传染性、高毒性危害性废物却没有得到妥善处置,2015年全国261个大、中城市医疗废物处置量为62.2万吨,处置率仅约为全国医疗废物产生量的三分之一。

  采访中,常州市武进区中医院总务科副科长秦碧艳告诉记者,前段时间,长期合作的医疗废物处理厂因设备老化、处理能力不足而暂时停工,医院一时间找不到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对接,望着院内堆积如山的医疗废物,她心急如焚。而这样的困境,不只一家医院面临过。

  “医疗废物处理机构处置成本极高,对设备和技术要求严格,目前整个常州地区也只有一家具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左朝晖说。

  此外,我国医疗废物管理仍然比较混乱。医疗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周期长,中间环节较多,而人们往往将着眼点放在医疗废物的末端处置上,而忽视了医疗废物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监管。从记者采访的案件来看,医疗废物非法处置已形成了一条从医院到商贩再到回收企业的地下产业链,涉案医院中甚至不乏大型三甲医院。

  而作为社会公众,依然缺乏对医疗废物危害性的认识。医疗废物的非法回收、随意堆放,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医疗废物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了解不够,对医疗废物的严重危害性未予以重视。在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办理的医疗废物非法转卖案件中,被告人唐文阳带着自己年迈的父亲一起从事医疗废物倒卖,处理过程中唯一的保护措施就是一双橡胶手套,他既不知道从事医疗废物收购需要相应的资质,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给身体健康带来危险。在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集中办理的多起医疗废物环境污染案件中,一群工人在怪味刺鼻的医疗垃圾旁挑挑拣拣,有的戴着手套、口罩,有的则徒手操作。

  未来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的医疗废物处置主要采取焚烧和填埋等方式。

  焚烧在上世纪曾被称为最先进的技术,当时,世界上超过90%的医疗废物都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经过高温焚烧,基本消除了医疗废物的传染性及臭味,可以实现无害化和减量化。但焚烧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有害气体。为了控制二次污染,焚烧过程中的技术投入也越来越高,使用成本越来越昂贵。

  在此背景下,非焚烧新技术应运而生。目前,国际上的新兴处理方法主要有高压蒸汽法、电磁波法等非焚烧技术。这些非焚烧新技术的共同特点是环境破坏小,运行相对简单,投资和运行成本低。

  但在中国,在医疗废物集中安全处置刚刚起步的背景下,这些先进技术的引入还有待时日。

  值得肯定是,近年来,我国正不断加大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力度,积极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大力推动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提出,鼓励有关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的研发与开发。2003 年12 月,国务院批准实施《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截至 2013 年年底,该规划确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 253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