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昆山一国企干部获刑

16.12.2014  14:11

  昨天下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苏州检察发布”发布消息:近日,经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昆山高新区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管理部原部长张爱国,被昆山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何洁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