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助贫困女变身“小三” 靖江上演现实版“农夫与蛇”

08.03.2017  12:37

一次结对助学活动,我市一企业负责人陈某结识福建省贫困女子黄某。此后,他一直资助她直至大学毕业。黄某毕业后进入陈某的企业工作,两人之间的关系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直至陈某突然自杀,黄某与陈某妻女竟数次对簿公堂。其中究竟有怎样的纠葛?近日,靖江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助学结缘福建女孩

 

来靖工作关系微妙

 

2008年,在一次一对一帮扶助学活动中,陈某与福建省一名贫困学生黄某结对,并一直资助她直至大学毕业。黄某毕业后来到靖江,进入陈某的企业工作。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城市,陈某对她也更是照顾有加。

 

但久而久之,陈某的妻子王某却发现二人的关系不同寻常。在陈某与黄某的QQ聊天记录中,王某发现陈某经常称呼黄某为“丫头”、“姑奶奶”、“女儿”等。陈某还发过一条信息称“这个月底就离婚了”,而黄某则回复:“离婚了没有钱有什么用”。这让王某十分震惊。

 

助学者突然自杀身亡

 

受助者拿出借条起诉

 

2015年6月9日,陈某突然自杀身亡。他的离去不仅给家人带来悲痛,也留下了一连串纠纷。

 

陈某去世后,黄某拿着一张借条到法院起诉,并表示这张借条是陈某在世时,曾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向她借款,并将所借款项汇总后出具了一份30万元的借条给她。因此,黄某起诉要求王某及其女儿偿还这笔款项。2016年7月,靖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认定黄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30万元的借款事实,仅判决支持其中22000元债务由被告王某承担清偿责任。

 

丈夫已经去世,和其关系不明不白的女人却拿着借条来起诉自己。伤心之余,王某连同陈某的母亲、女儿一起,又将黄某告上了法庭,要求黄某偿还之前陈某为她花费的装修款等花销共计32.7万元。

 

法院认定不正当关系

 

判决其返还不当得利

 

根据王某的陈述,陈某在世时,曾多次为黄某支付房屋装修款等共计32万余元,且其信用卡绑定了黄某的支付宝,并一直由黄某在消费,而由陈某的另一张借记卡在还款。陈某去世后,黄某仍然持该信用卡消费。王某还多方奔走了银行、建材市场等处,搜集了相关证据。

 

面对王某等人的申告,黄某辩称自己和陈某不是情人关系,且这些费用花销并没有任何字据。而其使用陈某信用卡则是因为陈某欠着她的钱,口头允诺用信用卡来偿还。

 

你要证据,我这儿都有。各类装潢材料的收条,哪个不是你们去订的,哪个不是他给的钱,还有用他的ID给你在网上买家具的记录,这些还不能说明他出钱给你装修吗?”法庭上,王某心情复杂,丈夫的突然离世,再加上黄某的起诉,让她心碎不已。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尽管王某没能提供陈某和黄某同居的证据证明两人系情人关系,但根据两人实际交往情况来看,可以认定黄某与陈某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且相关证据显示,陈某生前出资为黄某装修房屋及生活消费是事实。黄某辩称自己之所以使用陈某的信用卡,是因陈某欠其借款而口头答应以此信用卡偿还借款这一点并没有相应证据。

 

黄某因不正当关系而从陈某处获利,所得没有合法依据,并且损害了陈某近亲属的财产继承权,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陈某死后,王某、小陈、陈某的母亲孙某为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黄某返还陈某之前为她所花费的钱。法院最终判决,陈某为黄某支付各类款项共计82540.1元,黄某应立即偿还,与王某要替陈某清偿的债务抵消后,共计60540.1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