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江苏取消药品政府定价 药价多少市场说了算

19.05.2015  16:25

龙虎网讯 记者今天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从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我省《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定价目录》、《江苏省物价局定价药品目录》内药品,取消原政府制定的价格。

取消政府定价后我省药品怎么销售?据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副处长袁冬梅介绍,未来,我省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6种主要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

1、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机制;

2、低价药品价格在日均费用标准内(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不超过5元),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及竞争状况制定具体购销价格;

3、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4、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5、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6、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的通知》,公立医院销售的药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加价率政策,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实施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

此外,袁冬梅表示,省内各级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将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通过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强化医保控费作用、加强医疗行为和价格行为监管等方面,促进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

有市民担心,药品放开市场定价后,价格会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对此,袁冬梅也表示,省物价局会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不定时进行价格检查。从本周开始,物价局将对放开药品价格进行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对象主要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

来源: 中国江苏网   编辑:刘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