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发财梦”误入传销窝 3男子及时悔悟自首

03.05.2015  00:06

  想着发财误入传销窝

  发现违法后及时悔悟

  时间:4月27日

  地点:溧阳法院刑庭

  被告:郑某等3人

  罪名: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国江苏网5月2日讯 2013年9月19日晚,郑某等3人来到溧阳公安局,说想自首,因为自己做传销。

  警方对此非常重视,立即对郑某等人进行审讯。经审讯,警方了解到,这个传销组织对外宣称是“1040工程的自愿连锁组织”,并将其编织成“国家秘密政策”的谎言:“1040工程”其实是国家给政策、暗中扶持,政府重点保护的试点项目。

  想要加入“自愿连锁经营”,参加人需以3300元/份的价格购买入会份额,成为会员后,通过发展下线,获得高额返利的模式运行,当一名传销人员手上发展到29个下线,同时发展600份额,就可以达到老总级别。当发展到10个老总级别时,会员便可以拿到1040万元人民币的回报脱离组织。

  据警方分析,“自愿连锁销售”的传销手段更隐蔽,但也脱离不了“拉人头”的特点。

  2011年下半年,郑某经表弟介绍加入该组织。随后,郑某开始积极拉拢起身边的人,包括自己的小舅子邢某及其五姐邢某某,共同筹划着那个“发财梦”。

  刚开始三人都未意识到自己从事的是非法传销活动,只为圆自己的“发财梦”,等开始意识到是传销时已经晚了,不仅倾注了自己的血本,连同家人也被死死套牢了。“只有发展更多下线、拿到更多返利,才能拿回成本。”

  经警方调查了解,郑某、邢某、邢某某在不断发展下线和收取参加者费用中,三人按“贡献”均已升至该组织老总级别。当三人发展为老总级别时才知道,要拿回1040万元返利是遥不可及的梦,为了早日脱离这个组织,三人想到了自首。法庭上,三人悔不当初。

  最终,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邢某与邢某某有期徒刑1年,3人均处罚金5万元。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