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一至二期)发行成功

13.05.2017  02:41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5〕102号)、《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59号)等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苏省财政厅决定发行2017年江苏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一至二期),2017年5月12日已完成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