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地方债,江苏更尊重市场

17.03.2016  11:15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3.2万亿元,降低利息负担2000亿元,减轻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对去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政府工作报告》这样写道。同时,《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今年将继续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3月15日,总额达1136亿元的2016年第一批江苏省政府债券发行成功。对此,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江苏是全国经济最强的省份之一,政府债券发行更尊重市场。

  今年1月底,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今年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不再下达准确置换规模,具体置换债券发行规模由省级政府确定,财政部只给出一个债务置换的上限,这意味着省级政府有了更大的自主权。

  随着政策的落地,包括江苏在内的不少省市紧锣密鼓地开启了发债大幕。“地方债务置换本质是以新换旧,盘活存量债务。据初步估算,通过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地方政府融资成本降低了50%以上。市县政府对地方债的发行一直很积极,只要市县申报过来,在财政部下达的额度内,都能基本得到满足。”省财政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江苏置换债券的分配主要根据市县申报的情况而定,而市县申报多少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市县政府根据到期的非地方政府债券形式的债务情况;二是市县政府与债权人沟通是否可以提前偿还债务,进而提出发债申请。在下达地方政府置换债券额度时,市县政府要明确债券使用方向,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则严格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等方面。

  事实上,由于先行先试,江苏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一直备受瞩目。去年5月,总额为522亿元的江苏首只置换地方债率先在全国成功发行,引发示范效应。首只各期限发行利率均仅较指导投标区间下限高出2个基点,3年、5年、7年、10年期品种中标利率分别为2.94%、3.12%、3.41%、3.41%,全场认购倍数分别为1.72倍、1.68倍、1.82倍和1.93倍。业内人士认为,江苏地方债发行设定了合理的投标量区间和承销量区间,降低了发债风险,反映发行规则较为完善,而超低的中标利率则表明承销团成员对江苏经济的高度认可。

  “债券市场买卖双方公平交易,债券发行遵循市场化原则,给定区间进行投标,尊重投资者意愿。”上述省财政厅人士认为,政府债券利率要远低于此前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利率,对政府而言,有效降低了政府融资成本;对承销银行来说,也是划算的,银行尤其是国有大行,出于对预期的考虑,将政府债券作为资产配置的品种之一,用低风险稳健性资产替代高风险高收益资产,从而降低坏账率。同时,政府债券区别于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可以免税,承销银行还能收取承销费,债券还可以作为抵押品在市场上融资。此外,承销地方债,银行也出于对综合收益的考虑,比如有利于银行与政府的其他合作等。

  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底,江苏省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0556.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249.23亿元,专项债务4307.03亿元。“江苏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3621亿元是债券形式,剩下近7000亿元有望两年内通过发债置换到位。”上述人士说,目前,江苏债务率为68.5%,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债务风险稳定、可控。江苏省政府性债务不仅较好地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

  江苏经济报记者朱彬彬

编辑: 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