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52项职能事项 向社会组织 发“英雄帖”

14.04.2015  10:00

      昨天,市民政局发布“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的首批目录已公布”的公告,52项向社会转移的职能事项向全市的社会组织伸出“橄榄枝”。

      4个部门共52项拟向社会转移的职能事项,包括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行业管理与服务、专业管理与服务三大类,涵盖了社工服务、养老、信息化建设、健康素养监测、残疾人康复服务等多个方面。

      市民政局向社会转移的职能事项包括民政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和维护,信息化宣传教育培训,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国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辅助性工作,困境未成年人介入保护等24项;市住建局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包括建设年鉴汇编、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培训、城区直管公房养护、城区直管公房修缮等10项;市卫生局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考试考核,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不含事业技术推广),科普工作,信息化建设和部门网站建设等12项;市残联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包括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残疾人康复服务、残疾人就业培训、残疾人基层文体服务、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等6项。

      “社会组织可以对照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的要求去看一下,条件吻合的就向相关部门进行申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处长王林兴说,有意愿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请参照《苏州市2014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中的职能事项并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一并寄送到苏州市编委办体改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联系电话:68615319;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 www.s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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