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发票区域集中配送”首份发票配送成功

16.06.2017  11:40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税总发〔2016〕176号)及省局“互联网+智慧江苏国税”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网上批、邮递送、不见面”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征纳双方发票业务工作质效,切实落实“十个只减不增”,江苏省国税局决定推行发票区域集中配送中心建设工作。

  为此,连云港市国税局为验证前期部署工作成效,在全市进行邮寄发票试点工作。6月13日下午,灌云一户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申请,经过后台自动审批、自动匹配运维单号、人工进行发票分拣、封装、投递,6月14日下午该纳税人成功签收了发票,标志着“发票区域集中配送”在灌云率先配送成功。验证了前期软硬件部署、系统初始化、岗位设置的正确,打通了“发票区域集中配送”建设最后一公里,为下一步发票区域集中配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奠定了基础。